为促进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田灌溉设施的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效益,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1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电发〔2023〕 19号)等相关要求,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组织编制了《磐安县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方案》,详情见附件。
附件:
磐安县财政局、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磐安县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方案》的通知.pdf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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