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浙委发〔2018〕35号)精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国有企业共有6家,资产总额达222.447亿元,同比增长3.09%;负债总额149.337亿元,同比增长9.89%;所有者权益总额73.11亿元,同比下降8.48%;实现营业收入8.378亿元,同比增长4.24%;利润总额0.428亿元,同比增长23.7%。
1. 国资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21.263亿元,同比增长3.09%;负债总额148.39亿元,同比增长9.95%;所有者权益总额72.873亿元,同比下降8.53%;实现营业收入8.201亿元,同比增长5.18%;利润总额0.354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金融企业资产总额达2.46亿元,同比增长5.09%;负债总额3.7亿元,同比增长30.34%;所有者权益总额2.09亿元,同比增长1.61%;实现营业收入849.61万元,同比减少25.96%;利润总额378.8万元,同比增长86.67%。
2. 非国资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184亿元,负债总额0.9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237亿元,营业收入0.177亿元,利润总额0.074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 资产总量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160.80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流动资产15.18亿元,同比下降4.07%;无形资产1.35亿元,同比下降5.37%;固定资产25.90亿元,同比增长12.76%;在建工程6.88亿元,同比增长10.10%;长期投资0.55亿元,保持上年水平;公共基础设施119.99亿元,同比增长3.02%;文物文化资产1149元(名义价值);保障性住房0.20亿元,保持上年水平。
2. 负债总量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负债合计10.47亿元,同比下降6.68%。其中:流动负债10.34亿元,同比下降3.23%;非流动资产0.10亿元,同比下降2.00%;受托代理负债0.02亿元,同比下降95.15%(县人民医院22年受托代理基层医院资金未及时拨付,于2023年完成拨付,县疾控中心在2023年处理了与新冠疫苗相关的受托代理负债)。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分布情况。(1)土地资源。全县总面积119474.06公顷,其中农用地112972.39公顷,建设用地5076.99公顷,未利用地1424.68公顷。(2)矿产资源。全县已发现矿产资源25种,矿产地(点)71处,金属矿产有锰、钴、银、铅、锌等,非金属矿产有萤石、饰面用花岗岩、蒙脱石黏土、建筑用玄武岩等。(3)森林资源。全县森林总面积1377146.23亩,森林覆盖率76.85%;林木蓄积量795.85万立方米;其中,国家、省重点公益林90.3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61.6%。国有林场2家,国有森林2.43万亩,国有林木蓄积15.5万立方米。(4)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县有1612种野生植物,其中含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1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20余种;县内无脊椎动物有20纲125科,脊椎动物有73科209种,其中含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4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0种。(5)自然保护地。全县现有自然保护地4处,总面积16569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87%。(6)水资源。我县水域总面积17.96km²,水域总容积为10896.94万m³,水面率1.50%,容积率为9.12万m³/km²。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63.4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0.57亿m³。
2.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和收益情况。(1)土地供应情况。出让国有土地606.39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39亿元,划拨土地826.65亩。(2)土地收储情况。增加储备土地 203.45亩,使用收储资金0.79亿元。(3)矿产资源出让情况。收取矿产资源处置收益9.6亿元,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方前镇寺岙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成功挂牌。磐安县云山磐热1号井地热资源完成探转采,已签订出让合同。
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 国企实体化改革稳步推进。自2016年开始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工作,搭建形成“1+3”发展格局,即1家母公司—磐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3家行业性国有企业—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磐安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磐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磐安县文旅康养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委托各园区管委会管理的区块国有企业按照地域划分及功能性质,分别整合至4家县属国有企业名下,一并纳入国资监管范围。通过加大资产注入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我县国有企业资产体量、质量明显提升,区块国企实体化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 国企监管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在外派专职监事履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指导各企业成立内审部门,开展下属各级企业制度执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等企业运作的过程监督。成立县属国有企业专项检查小组,专门选取制度执行有偏差、廉政风险频发领域对国企开展每月一次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二是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2023年创新推出国企高级管理人员个性化考核,制定副总经理个性化考核任务清单,考核到个人并进行排名,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进退流转紧密挂钩。三是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国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程、财务以及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如实申报个人收入、资产、股票、配偶子女资产状况及经商等情况,形成“一人一档”个人廉政档案。
3. 国企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一是主动作为服务全县发展。县交通水利集团积极承建流岸水库、42省道、351国道等省重点工程,截至2023年底共开展工程项目剩余渣石处置工作175起,处置金额7.36亿元。县城建集团有条不紊地协助推进老城区拆迁安置工作,筹集资金71亿元,为新老城区10个棚改区块提供资金保障。县文旅集团开发建设九体养生、好一磐农特产品旗舰店等项目,打造和提升“九体康养、磐安有方”康养产业品牌,展示磐安中医康养疗休养的特色和优势。县保安公司业务发展迅速,2023年获评“全县重点服务业企业”。二是市场化运作能力不断增强。近年县属国有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化项目,构建形成多领域的发展格局。县交通水利集团积极拓宽砂石产业链,成功竟获玄武岩矿、流岸水库矿地等采矿权以及冷水砂石厂、尖山砂石厂等多处制砂经营权;2023年与省交工集团合资组建一家经营建筑施工、沥青混合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县城建集团与中铁十九局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许继新能源科技公司等优质企业谋求合作,拟开拓房地产、新能源等空白领域业务。县文旅集团邀请北京同仁堂等头部药企来磐考察,洽谈中医药产业项目合作事宜。县保安公司开发上线安之安服务平台,旨在打造区域性综合社会服务类商用平台,2023年在线消费额达3000余万元。
4. 金融产业工作推进有力。一是政策性担保业务有序开展。作为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名单内首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从自2018年开始已累计为1542户提供担保,担保额14.97亿元。2023年率先完成政策性担保一体化改革任务,荣获“政银担合作绩效突出单位”等称号。二是产业基金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筹建产业招商引导基金——中科未来产业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政府产业基金拟出资20%-30%,已于今年9月通过投决会决策,下步拟向市金投集团商请出资,争取尽快落地磐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 依托制度规范资产全流程管理。2023年5月出台《磐安县财政公物仓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以“共享+共用”为核心,以“线上+线下”为渠道,建立实体、虚拟双仓并行的公物仓管理方式,开展规范有序的调拨处置。2023年12月出台《磐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逐步构建涵盖资产配置、调剂、使用、处置等各环节以及资产清查、产权登记、收益收缴、监督检查、专项报告等各步骤的全方位制度体系。
2. 运转公物仓以节约财政资金。一是分门别类将整合出的资产进行盘活利用。通过公开出让、出租、转入国有企业等方式进行盘活。二是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审批处置废旧资产,坚持“能用不换”原则审核处置,将废旧、闲置资产集中统一处置。三是规范处置程序,分门别类进行资产处置,将可再使用资产合理纳入公物仓管理,进行盘活利用,推进资产的共享、共用。将确实不能再用资产,确定处置资产价值,引入评估机制,统一纳入全省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盘活资产原值6402.31万元,盘活收入544.50万元。其中,盘活房屋收入541.00万元;通过调剂利用盘活办公设备家具631件,盘活收入3.5万元;盘活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2件、调剂利用284件。
3. 加强资产清查以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全面清查。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重点对项目建设竣工结算情况、入账核算情况、在建转固情况、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掌握资产数量和资产使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盘活存量。对各类低效使用房产土地等资产合理调剂,优化整合,加大跨部门跨系统统筹调剂力度,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2023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共47项国有资产处于出租状态,年租金275.7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 优规划,强化引领统筹。一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系统编制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1.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61.9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4.35万亩。二是进一步深化“林长制”运转机制。建立完善林长制体系,围绕林长会议、年度履职、信息宣传、巡林督查、部门协同、贯通应用等做好林长组织体系、职责体系、管理体系的深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林长制有效实施。三是积极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磐安县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印发《磐安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磐农〔2022〕180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供用地,强化要素支撑。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积极向上争取规划空间、用地指标、林地指标和垦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破解用地瓶颈。全年共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77亩,同比增长122.7%,完成林地征占用审批795.6亩,完成率198.9%。二是推进集约节约用地。通过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效益。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1995.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91.96亩、低效用地再开发4822亩。2021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37.39平方米/万元,较2020年下降9.5%。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公开拍卖处置矿产资源36个,共收取矿产资源处置收益9.6亿元。推进绿色矿山和数字化矿山建设,推进矿山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尖山立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绿色矿山和基础数字化建设方案已通过创建验收。
3. 抓保障,强化资源保护。一是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完善“田长制”建设配套制度,出台磐安县耕地保护奖补实施办法;推进“耕地智保”田长制巡查工作,对田长和巡查员的巡查率进行周通报,对“耕地智保”应用中铁塔探头推送的问题图斑及时进行闭环处理。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完成1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方案设计。二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增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重点公益林等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状况脆弱区块保护。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5700万亩,其中,全域推进油茶保供,全年新种油茶3323亩,抚育油茶4200亩;新发展“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基地2100亩,建设健康彩色森林6000亩。三是开展节水行动。根据磐安县节水行动年度实施计划,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减损、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标杆示范五大工程,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全力实现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电站、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监控,生态流量达标泄放及时率99.821%、完整率99.82%、达标率100%。
4. 保安全,强化执法督查。一是抓好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完成2022年265个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举证工作,经整改卫片违法耕占比降至0.09%。完成2023年58个耕保、矿产问题图斑线上线下举证。完成省厅下发“零新增”问题图斑26宗整改销号工作。完成农用地涉嫌犯罪图斑核查11宗,上报违法图斑0宗。二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完成88只防火蓄水桶建设工作,大盘山自然保护区防火管网建设6公里,完成生物防火林带15公里、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任务9公里。三是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处置工作。全面排查,严格清理,全年完成松材线虫病枯死木除治5万余亩,病枯死树清理2万余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 树牢市场化经营理念,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一是围绕主职主业深化市场化转型,用市场化手段管理运营国有企业,改变“重建设、轻运营”的观念。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积极与省、市对口国有企业加强联动,与县外优秀企业开展合作,借势借力拓宽市场化道路。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谋划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模式,通过优质市场化项目增加项目贷,减少流贷,提升企业的整体融资能力,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开展国有资产盘活专项行动,通过排摸、盘活、用好国有资产,整合全县范围内可产生现金流的优质资源,以有偿的方式注入到国有企业,合理合规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占比。
2. 深化内外部监管,形成国企监管合力。一是联合专职监事、内审部门、纪检、审计等专业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开展好每月专项主题检查工作,从检查中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予以反馈纠正。二是开展国企治理结构改革。根据刚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点开展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外大于内”的改革摸索,逐步探索董事会组建、外部董事选聘、审计委员会搭建等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三是将党建与党风廉政工作全面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健全党组织重大事项前置讨论程序;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加强理论、业务、思想各方面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国企员工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一是畅通人才交流机制。打通国企人才交流渠道,鼓励体制内的优秀人才到国企任职。建议组织部门优先选拔懂业务、懂经营、讲规矩的人才到国有企业任领导人员。二是多措并举招引人才。要求国企人员逢进必考,加强国企招聘计划审批,规范招聘程序,拓展多元化的招聘渠道,将真正有水平、有能力的专业人才招引至国企任职。三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调整、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将优秀人才留在国企。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的监管,使其能在年报中及时准确披露。二是持续推进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自查工作,摸清政府投资项目资产底数,汇总已交付使用但登记不及时的资产,对无正当理由登记不及时的政府投资项目,责令整改。三是推动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建设。加强日常资产管理业务监督,及时跟进处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各类资产管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 持续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拟对砂厂经营权、停车位经营权、老城区改造剩余安置房等资产进行盘活。一是盘活出让砂厂经营权。2024年方前、双溪砂厂到期重新挂牌;2025年大盘、尖山砂厂到期重新挂牌;2027年新城区、冷水砂厂到期重新挂牌。二是盘活出让城区现有停车位经营权。三是盘活处置老城区改造剩余安置房。
3. 部门合力推动产权权证办理。多部门联动推动产权权证办理。对近年新建房产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产权权证;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的房产,理顺产权关系,由产权所属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自然资源、建设、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部门联合协作,全力推进不动产权确权办证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 强化业务协同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一是在资产配置环节,通过制定通用设备配置标准、部分相关专用设备配置标准、规范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加强与预算编制衔接等。二是强化科室之间的联系配合,加强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建立联审机制,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不均衡状况。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以县、乡、村三级规划编制为契机,统筹引领经济发展,为磐安县域高质量发展谋好空间。加快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深入规划研究各乡镇(街道)产业发展方向、城镇用地布局、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开展样板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整合土地资源,盘活乡村建设用地,改善村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县城人口集聚。
2. 有力保障用地,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用好用足要素保障政策,多途径争取要素保障指标,谋划做好土地利用文章,“储、做、供”共谋,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开展土地要素保障专题研究,争取通过大规划管控项目准入、大管制推动土地转用、大平台保障工业发展、大服务做好过程保障,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3. 严守耕地红线,助推耕地功能恢复。应用“耕地智保”铁塔探头,“人防+机防”全面推进“田长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出台《土地全流程监管办法》《田长制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行之有效的耕地执法“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做好台地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和垦造耕地项目入库,助推乡村经济发展。
4.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出台《磐安县砂石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流程,增加资源保障能力,推进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地热开发利用项目实施。加强对单独制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成熟一家出让一家。进一步规范工程性剩余矿产资源公开处置,依法制止非法采矿等行为。
5. 紧抓督查检查,提升资源保护水平。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体系,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定增长。切实做好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健全完善防控责任体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治。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加强违法用地、用林整治和查处力度,确保零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