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磐安县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2025—2027)》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磐安县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方案
(2025—202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全省统一、上下贯通的招投标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底,全面落实“政府领导、发改牵头、行业监管、纪委监督、平台支撑”的全省统一、上下贯通的招投标管理机制,基本建成“条抓块统、边界清晰、权责一体”的工作体系,分行业打造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到2026年,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招投标领域的深度应用,“制度+技术”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27年,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基本形成,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招标管理体制机制
1.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综合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监管+政务服务部门提供交易服务”的机制体制。原由县365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综合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等职责划转至县发改局,由县365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划转至县各行业部门,县365行政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的综合指导协调,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等相关工作;县建设、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文旅等行业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县365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交易服务,做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现场管理、服务保障和交易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县委编办做好机构职能调整相关工作。机构职责、人员未调整到位前,各相关部门继续承担相应工作,并做好指导、协助承接单位的工作,避免断档、脱节问题。
2.落实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各行业监管部门应根据全省统一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做好我县统一示范文本使用工作。严格落实省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落实省级最新修订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通过“一标一评”,分行业落实评标专家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全省分行业招投标领域有关配套制度规则,推进招投标领域制度的“废改立”,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全面清理我县现行政策规定的制度文件,破除地方保护。
3.稳妥有序推进“评定分离”。落实省级分行业“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要求,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做好各方主体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工作,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和信息公开。
4.加强全省统一信用评价应用。落实好《浙江省重点行业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指引》和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重点加大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等检查力度,明确合同履约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条件和惩戒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和联合惩戒,推动信用评价在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应用。
(二)推动交易、服务、监督三平台统一
5.承接应用好全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积极配合省级层面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省级(线上交易系统)平台建成后,停止使用市级交易平台,做好交易系统切换工作,确保招投标交易正常开展。
6.强化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全省统建的招投标智慧监督系统,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行业监管的再统筹再监督,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招投标交易和监督中的应用。
7.强化行业监管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省级统建的各行业监管系统,全方位整合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许可、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竣工验收等管理信息,依托省级统建的各行业监管系统,构建行业监管“一张网”。
(三)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8.开展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乱象问题整治四大行动。县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县公安局开展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县审计局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由各牵头单位制定。
9.开展重点项目高质效落地专项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千项万亿”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开展“穿透式”核查,倒逼招标人履职尽责,推动项目提速增效。严查影响重点项目高质效落地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强化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
10.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各行业部门优化内部职能分工协作,配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标后监管,压实压紧中标人履约责任、招标人履约管理责任,提升政府投资工程质效。
三、实施步骤
(一)2025年,理顺体制机制。参照省级、市级改革体系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体系,推进我县部门职能调整、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机制落实。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2026年,强化技术赋能。推广使用全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做好统一交易平台与现有交易系统的过渡。运用好省级建立的 AI 招投标专业大模型,赋能招投标治理。以技术为支撑,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2027年,巩固拓展提升。持续探索实践“制度+技术”治理体系,推动招投标领域分业监管体系、数字赋能行业治理、专项整治、平台体系应用等改革深化和成果巩固,形成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实践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招投标改革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由县长牵头,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公安的副县长参与的“1+3”指挥体系,建立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督考办会同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4+3”督导机制,统筹推进招投标改革各项工作。
(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定期召开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协调解决具体困难,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三)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制定全县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任务清单,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治理改革任务的落实;制定招投标领域问题清单,强化合力协同推进问题的整改。
(四)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加强向上对接,按照省级、市级层面统一部署,统一步骤,狠抓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细;统筹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结合实际需求,全力保障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磐安县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025年磐安县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任务清单
附件1
磐安县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纠治招投标领域乱象问题,巩固深化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成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查纠并举,推动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贯彻上级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部署不积极、不及时、不主动,措施不力、作风不实、成效不明显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整治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中影响项目建设高质量落地的干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等方面突出问题。
(三)整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串标围标”“买标卖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业乱象。
(四)整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优亲厚友”“权钱交易”“政商勾结”等腐败问题。
(五)整治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失管失察、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
(六)认真落实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试运行工作,稳步实现职能部门核心监管数据数字化、招投标数据高效共享归集、预警信息处置高质高效,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监督。
三、工作举措
(一)开展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高质效落地专项监督。县纪委监委紧盯“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中干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进监督、调研监督,严查影响“千项万亿”工程项目高质效落地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护航“千项万亿”工程如期高质量实施,推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2025年底前完成)
(二)试运行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推动各相关部门强化系统预警信息处置,加快处置速度,提升处置质效;深化分析研判、预警处置、标后履约管理、价格异常预警等功能模块应用。
推动相关单位及时、有效、全面应用好上级部门开发的电子评标系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业务监管系统,强化系统、平台贯通融合、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2025年底前完成)
(三)开展整治招投标乱象问题四大行动。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纠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招投标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一批典型教育案例,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由县公安局牵头开展全县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开展2个批次以上集中收网行动,形成重拳惩治的强大声势。由县审计局牵头开展全县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水利、交通、房建市政等行业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发现纠治一批设置交易壁垒、招标代理不规范、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方面的问题。由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业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企业或个人挂靠其他企业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依托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通过集中开展四大行动,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成效评估。各牵头单位应当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有关工作情况定期报告。(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县纪委监委和县发改局共同牵头,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实施和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2
2025年磐安县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任务清单
序号 | 改革目标和任务举措 | 完成时限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
1 | (一)统一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 | 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招投标统一指挥调度体系(“1+3”领导机制、“4+3”督导机制)。推进机构职能调整。改革县级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确保 “发展改革部门综合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监管+政务服务部门提供交易服务”一贯到底,全省统一。 | 6月 | 5月,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招投标统一指挥调度体系(“1+3”领导机制、“4+3”督导机制)。 6月,完成县级机构职能调整 | 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
2 | 落实分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全省统一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工作;落实省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落实省级最新修订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分业落实评标专家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全省分业招投标领域有关配套制度规则,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 | 12月 | 7月,落实好省级最新修改完善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9月,落实好省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10月,落实省市招投标代理管理办法。12月,持续加强对示范文本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文广旅体局 | |
3 | 稳妥有序推进“评定分离”。落实省级分行业“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要求,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做好各方主体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工作,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和信息公开。 | 省级同步 | 9月,对各行业部门及乡镇、街道业务条线及招标人进行宣贯培训。 12月,督导各部门单位规范开展“评定分离”推广运用。 | 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改革目标和任务举措 | 完成时限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
4 | (一)统一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 | 加强全省统一信用评价应用。落实好《浙江省重点行业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指引》和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和联合惩戒,推动信用评价在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应用。 | 省级同步 | 6月,落实好《浙江省重点行业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指引》和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执行省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关于信用应用的有关内容。 12月,执行省级招投标活动重点参与主体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5 | (二)推动交易、服务、监督三平台统一 | 统一承接应用省级交易平台。省级交易平台上线后,省级(线上交易系统)平台建成后,停止使用市级交易平台,做好交易系统切换工作,确保招投标交易正常开展。 | 12月 | 12月,待省级交易平台上线后,做好平台切换工作。 | 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6 | 强化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全省统建的招投标智慧监督系统,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行业监管的再统筹再监督,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招投标交易和监督中的应用。 | 持续推进 | 5—12月,加强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强化对核查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 |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
7 | 强化行业监管系统应用。承接应用好省级统建的各行业监管系统,全方位整合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许可、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竣工验收等管理信息,依托省级统建的各行业监管系统,构建行业监管“一张网”。 | 省级同步 | 5—12月,加强各行业全省统建的监管系统承接应用,加强数据集成共享。 |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改革目标和任务举措 | 完成时限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
8 | (三)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 开展整治招投标乱象问题四大行动。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集中整治行动,县公安局牵头开展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县审计局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行动,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 持续推进 | 5月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6月—10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月,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典型案例发布。 |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9 | 开展重点项目高质效落地专项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千项万亿”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开展“穿透式”核查,倒逼招标人履职尽责,推动项目提速增效。严查影响重点项目高质效落地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强化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 | 持续推进 | 12月,紧盯“千项万亿”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中干部担当精神、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进监督、调研监督,严查影响“千项万亿”工程高质效落地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 | 县纪委监委、县各有关部门 | |
10 | 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各行业部门优化内部职能分工协作,配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标后监管,压实压紧中标人履约责任、招标人履约管理责任,提升政府投资工程质效。 | 持续推进 | 6月,完成职能优化,配强一线执法力量。 6月—12月,探索在重大工程项目实现工程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实时管理;在重大工程项目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推行视频存证,推动施工质量可追溯可评价。 | 县各有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