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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3019398W/2025-10104476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0-10

【政策解读】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0 09:04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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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及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磐政办〔2025〕27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要求,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予以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条款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改后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两个目录,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个)、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个)。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磐安县司法局 解读人:孔丽丹

联系电话:8450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