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4-6552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政办〔2024〕2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金惠保”(原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集中征缴工作,根据《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协作办法(试行)》《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金华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全面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居民医保和“金惠保”征缴工作,强化征缴工作保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分工协作。厘清部门职责,强化深度协作,构建权责明晰、流程规范的征缴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交流协作、齐抓共管的协同共治格局。
平稳有序。坚持稳字当头,做到统筹谋划、分级组织、稳步实施。树立底线思维,切实防范风险,确保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运行。
征管高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紧紧依靠乡镇(街道)、金融机构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及保障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服务便民。坚持以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不断拓宽缴费渠道,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缴费人的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
依托“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参与、绩效考核”城乡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力协作,平稳有序开展居民医保及“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确保2025年度居民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5%以上;“金惠保”选缴率达到93%以上、选缴3份占比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
二、缴费对象和缴费标准
(一)缴费对象
1.居民医保(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在我县就读的中小学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我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二档缴纳标准:2025年个人年缴纳249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30元);
(2)三档缴纳标准:2025年个人年缴纳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30元);
(3)中小学在校学生可按居民医保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 (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及补助3份选缴保费)。
2.“金惠保”(原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2025年“金惠保”标准为: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征缴时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征缴目标, 12月25日前完成集中征收扫尾记账工作。
四、职责分工
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面广量大,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签约银行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提高执行力和服务力。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县医保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政策;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将登记、险种及选缴档次等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及时处理好由于医保原因造成的征缴系统不畅等情况;配合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划拨和核算;做好参保人权益记录;负责退费业务的办理;负责医保基金会统核算;参与居民医保预算编制和调整;负责居民医保的扩面参保工作;共同做好征缴宣传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居民医保相应财政专户的核算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划拨;负责居民医保资金及时汇总划转至相应财政专户;按照县医保部门提交的退费计划,将资金及时划拨至医保部门的基金支出户;负责居民医保预算编制和调整;参与居民医保及“金惠保”政策制定等工作;做好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相关经费保障等工作。
县税务局:做好居民医保及“金惠保”的费款征缴、收入会统核算、税库银对账等工作;负责将居民医保及“金惠保”缴费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县医保部门;及时处理好由于税务原因造成的征缴系统不畅等情况;负责同银行等代征单位衔接工作;参与居民医保预算编制、政策制定和调整;配合开展居民医保及“金惠保”的扩面参保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进度通报;牵头开展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县全日制学生参保缴费工作,负责统计全县困难学生名单并提供给县医保局和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困难人员、计划生育特殊扶助人员和优抚对象应保尽保以及缴费补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参保、缴费的组织发动、政策宣传、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对参保对象的参保资格复审;定期跟踪各村(社区)参保缴费进度,按时完成本乡镇(街道)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任务;做好各村(社区)的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
签约银行:负责做好签约户居民医保及“金惠保”代扣代缴工作;做好各网点柜面窗口缴费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所扣费款的申报划解,及时向县税务局反馈扣款明细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关乎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做好民生保障工程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成立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督考办、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县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征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本区域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合力抓的责任体系,负责组织召开村、社区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提升缴费人满意度为落脚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实抓细,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征缴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对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工作的目的、意义、保障作用、缴费标准、缴费流程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县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居民医保及“金惠保”政策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带来的实惠,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
(三)强化举措,突破难点。紧紧依靠原有社保征缴工作体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员、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山城管事员在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参保、征缴工作中的积极性,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发动、参保扩面、催报催缴等工作合力。优化多元缴费办理途径,引导缴费人通过银行缴费协议批扣、支付宝客户端、微信客户端、电子税务局、银行窗口、税务窗口缴费,充分分流缴费人群,避免集中征缴期出现办税服务厅人员拥堵现象。
(四)严格督导,提升质效。相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工作部署和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要不断创新监督模式,确保居民医保及“金惠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五)加强监管,防范征缴风险。各乡镇(街道)在做好催缴的同时,注意防范代收代办环节的风险点,尤其是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形的现金代存代缴方式,要做好参保征缴闭环管理,避免漏缴等情况发生。税务与医保部门要做好明细账目核对,确保缴费数据与权益记录一致。在集中征缴期,医保、税务部门积极联系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学校及时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情况公示工作。
附件: 2025年度各乡镇 (街道)应参保人数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2025年度各乡镇(街道)应参保人数
序号 | 乡镇 | 总人口数(2023年度人口数,供参考) |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 其中2024年度全日制学生参保人数(供参考) | 乡镇应参保人数(不含学生) |
1 | 安文街道 | 35872 | 9763 | 3414 | 22695 |
2 | 尚湖镇 | 17963 | 926 | 1570 | 15467 |
3 | 方前镇 | 10613 | 583 | 759 | 9271 |
4 | 新渥街道 | 30532 | 2461 | 2881 | 25190 |
5 | 尖山镇 | 33890 | 1896 | 2825 | 29169 |
6 | 玉山镇 | 15337 | 972 | 1321 | 13044 |
7 | 仁川镇 | 14791 | 734 | 1412 | 12645 |
8 | 大盘镇 | 7542 | 574 | 630 | 6338 |
9 | 冷水镇 | 9397 | 525 | 861 | 8011 |
10 | 窈川乡 | 3883 | 223 | 347 | 3313 |
11 | 双溪乡 | 6572 | 319 | 498 | 5755 |
12 | 双峰乡 | 5220 | 350 | 472 | 4398 |
13 | 盘峰乡 | 9433 | 509 | 687 | 8237 |
14 | 九和乡 | 5758 | 176 | 366 | 5216 |
合 计 | 206803 | 20011 | 18043 | 168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