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224/2025-0003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磐安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7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深刻领悟“抓整改就是讲政治、抓整改就是促发展、抓整改就是展担当”的重大意义,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构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 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契机,切实将全局上下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通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2024年8月23日,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找差距、补短板,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巡察整改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三)明确任务分工,凝聚整改合力。局党委书记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余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召集分管科所队研究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深入、改彻底、改到位;责任单位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落实责任不放松、狠抓整改不打折,全力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细化工作措施,从严推动落实。局党委把整改落实作为严格制度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了《中共磐安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磐安公安事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成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台账化管理模式,实现全程跟踪督办、整改纪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底见效。
二、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进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的第六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省公安厅《关于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主防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二是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剖析改进,力争在明年的创“省枫”工作中取得突破。三是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关于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主防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做好2025年创“省枫”的基础工作。四是成立创“省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布局,全面推进枫桥派出所创建工作。
(2)关于“派出所主防”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推进派出所主防工作。二是落实各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学习《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和《关于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主防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三是强化“派出所主防”理念,推进联防联治、共治警务模式建设,打造平安建设共同体。四是扎实推进“两队一室”建设。五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派出所主防“365”工作体系。
(3)关于基层民警日常走访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治理工作。二是对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参加选举情况进行复盘。三是重新梳理全县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名单,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强日常管理。四是扎实推进“警保民”最小共治单元建设。五是开展“敲门行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4)关于重点管控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相关问题的核查工作。二是对其他重点风险隐患管控工作开展核查,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评估。三是加强与民宗局沟通,壮大信息员力量;严格落实《磐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保、反邪和反恐工作考核办法》,扎实推进政保、反邪和反恐工作。
(5)关于信访案件化解存在薄弱点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学习《全市公安机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提出提升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效率的举措。二是督促新渥所完成该所信访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新渥派出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对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加强信访重点人员管控,将信息共享和联合排查、矛盾化解和协调联动、宣传教育和群众工作等方面的举措落到实处。四是开展领导接访,制定化解措施。五是督促新渥派出所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素养,避免因执法不当引起的信访问题。
2.关于践行公安“三能精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打击防范电诈案件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防范电信诈骗案件专题会议,对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安装、宣传防范、精准预警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对今年的防范电诈工作进行复盘。三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精准预警劝阻联动工作机制》。四是推广96110全国反诈热线、举报平台,与群众面对面讲解并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国家反诈中心APP,在人口密集区域安装智能宣传小喇叭、公共场所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投放反诈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制作反诈视频、通过 “磐安公安”微信公众号推送,不断提高群众防骗意识,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把好“源头关”。
(2)关于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全体在岗中层召开研究传统侵财案件专题会议,对磐安1-6月刑事犯罪形势进行分析。二是在强化业务知识的内部培训外,派两名民警到市局跟班学习,不断提高民警侦察破案能力。三是结合全市打击入户盗窃专项行动,着力加大对侵财型案件的侦破力度。今年7月成功破获涉案价值达百万元的“4.28”系列入户盗窃案,被市局通报表扬,对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四是2024年已完成新建公共视频监控1081路,智能化改造553路,为视频侦查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推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在强化业务知识的内部培训外,派民警到市局跟班学习,提高扫黑除恶线索排摸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以刑侦为主,技网侦入驻的侦查中心,理顺反诈中心、网侦、技侦联席办公机制,四是梳理各类线索,排摸重点场所进行,核查相关人员。
(4)关于部分重点区域治安整治松软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半年度公安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二是核查相关警情,分析问题根源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三是重新组织学习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浙江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五条措施》等规定,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的规范意识。四是加强辖区巡控、与兄弟县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警情联动,加强重点场所周边的治安整治。7月成功查处“5.21”山头赌博案,实现“全链条”打击山头聚众赌博案“零”的突破,徐建役市长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5)关于交通治理“减量控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交通安全研讨会、事故防控会,分析研判当前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对全市“炸街车”、大货车扰民和电动车违法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一马响应、一案四查”工作。三是开展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制定《2024年磐安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六大工作举措。四是优化勤务机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守住村口、交叉路口;对城区上下学、上下班高峰时段开展“高峰岗”“护学岗”执勤。五是督促交通部门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严格监控超载行为。六是推进落实磐安县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警医联动工作机制》和“100个农村路口”提升改造工作。
3.关于护航发展大局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生态示范区”守护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的第十二章第二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探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大理论成果对生态警务工作的引领与指导作用。二是完成相关问题的复盘工作。三是召开生态警务建设工作推进会,落实《磐安县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的实施方案》。
(2)关于树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全县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磐安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举措》,提升了民警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二是明确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磐安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举措》。三是全力推进专项打击行动。四是将为企服务站建设与“法治副厂长”工作机制结合,整合优秀警力担任“法治副厂长”,实现规上企业、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全覆盖。
(3)关于新招实招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将为企服务站建设与“法治副厂长”工作机制结合,整合优秀警力担任“法治副厂长”,实现规上企业、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磐安县“法治副厂长”工作改革方案》。三是“法治副厂长”工作机制实施以来,举办反诈宣传累计1600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38次,帮助解决企业服务请求234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68件,相关做法被《浙江法治报》头版专题报道。
(4)关于为企服务站实效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派出所完成为企服务站的整改,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运转正常。二是完善《磐安县公安局为企警务服务站建设规范》,明确各个为企服务站点的主要职责和管理制度,督促各服务站均有序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服务咨询,防范宣传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5.15”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陪你纳凉、教你防范”宣传月等活动,通过“11087”“警企直通车”、磐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号组成经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矩阵,有效降低公众受害的风险隐患。
4.关于法治公安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相关问题的复盘工作。二是通报刑事办案三色预警,下发交办单,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根据市局公安机关法治练兵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办案民警执法素养。四是重新梳理学习《磐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规定》等5个文件。
(2)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巡察反馈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完成配备执法记录仪更新,提升科技民警业务能力。三是对有关案件进行倒查,分析问题原因。四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集体议案实施办法》,规范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质量。
(3)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废止《磐安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磐公通字(2021)30号),现行采购办法以2023年9月4日下发的《磐安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磐公通字(2023)11号)为准。二是完成县局2019年以来印发的5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浙江省公安机关规范性管理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县局执法工作的“公正力”考评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领域分析、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及时在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开展学习,并做好记录。三是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通过“四个强化”“五个进一步”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五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方面都进行了自我剖析,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了补学。二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交流等制度,切实将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未能压实压紧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制度要求,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每半年听取1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每年听取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加强党的建设和述责述廉情况并开展评议。二是依托“阳光警察”系统从岗位和个人两个角度严密排查廉政风险。三是树立“六层五级”管理体系。四是持续推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2)关于监督责任未能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一是依托“阳光警察”数字化队伍管理系统,完成全部民警的季度岗位风险排查。二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委会审议通过有关人员的问责决定。三是重新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强化全体民辅警的纪律规矩意识。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职尽责慢作为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派出所所依托所务会、晨会、周一政治学习等活动载体,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开展有关案件的复盘工作。三是组织派出所民辅警开展执法安全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规范执法过程,减少执法过错、执法瑕疵等问题的出现。
(2)关于枪支出入库登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配枪部门学习《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等规定,落实枪支出入库登记制度。二是对全局的枪库和枪支常用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枪支使用安全。三是完成枪支出入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复盘工作。
(3)关于投诉反馈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投诉件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开展教育整顿,提升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心,并逐步树立起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强化投诉件内部审核把关,明确工作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四是妥善处理各个投诉件,力争做到化解息访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有机结合。
(4)关于案件卷宗延迟归档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有关案卷的归档工作。二是对档案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关于内控工作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加班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及值班值勤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规定。三是修订《磐安县公安局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费发放办法》。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已完工审计的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工程项目,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二是采用外包专业团队的方式进行固定资产盘存工作,盘存工作持续推进中。三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做到台账明晰,责任可查;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档案完整,有据可查。
(3)关于多发部分人员奖金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有关人员多发奖金情况的核查工作,现已全数追回,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组织人员对近五年民警职工奖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根据县委2023年6月25日下发的《关于清算2023年度考核奖的通知》,加强奖金发放审核机制。
(4)关于支付凭证不齐全问题的整改。一是补齐反馈意见中的相关材料。二是开展2023年以来财务收支凭证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经费收支材料审核工作。
(5)关于科目列支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工作培训班的学习;召开全局财务工作培训交流会。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财政下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科目列支名目,做好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是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制定警务保障室财务人员工作刻度表,推动警务保障室规范、有序开展日常工作。
(6)关于预算执行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2023年全年及2024年上半年油费使用情况,2024年8月开始按照每月定额进行油卡充值。二是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会,严格落实《2025年磐安县部门预算编制标准》规定,科学精准安排经费预算。
4.关于工程、采购领域存在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1)关于项目进行违规拆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22年磐安县公安局基础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复盘,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决策、资金报批、立项、评审、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建设程序,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三是邀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来局授课,对涉及工程、采购类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进行解读。四是确定工程项目监管人员,明确监管任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到位。
(2)关于采购方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管理等服务项目》分析原因。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三是组织人员参加磐安县财政和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在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基础上,制定《磐安县公安局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把好资金支出关,从末端堵住资金资产流失风险。五是成立后勤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全过程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3)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核查分析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原因,并落实改进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全面自查2024年以来签订的合同。三是加强经办人合同合规学习,不断提升合法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四是严格执行《金华市行政合同审查标准》等文件要求,加强所有合同合规合法审核,规范合同管理,规避风险。
(4)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复盘,形成复盘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二是该类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年底发现并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局党委分别作出免除职务和岗位调整处理。三是加强合同责任监管,依托《磐安县公安局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和《磐安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落实,完善工程款项支付管理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支付工程款。
(5)关于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检查梳理相关工程档案问题,8月底完成相关资料的补齐工作。二是对2022年以来工程项目档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落实改进措施。三是明确项目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的审核把关。四是制定《磐安县公安局小额投资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5.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涉案资金未及时退款问题的整改。一是核实已结案而未退款的涉案资金,并及时做好清退工作。二是对现有涉案资金开展全面自查。三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若干办法》,规范涉案资金管理。
(2)关于罚没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核对账上的罚没款。二是严格执行《磐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若干办法》。三是理顺罚没款处置流程,加强审计检查,对处置不及时的挂网通报。
(3)关于移交看守所随带物品不细致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有关问题的复盘工作,形成复盘报告。二是做好办案区和看守所做好随身物品出入库登记工作,杜绝嫌疑人的随身物品遗失情况发生。三是严格落实《磐安县公安局嫌疑人随身物品保管规定》,实现闭环管理,保障嫌疑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局党委班子成员有时形成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全警政治大轮训;参加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视频轮训,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和全体民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责任,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开诚布公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深彼此的沟通理解,提升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照“三重一大”制度,对有关问题进行复盘,形成复盘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三是组织人员重新学习《中共磐安县纪委派驻机构对授权监督单位“四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磐安县公安局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等文件,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3)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日常养成,把“三个规定”列为“周一政治学习”内容。二是强化常态监督,核查2020年以来局内部监督查办案件。三是强化系统报送。四是强化持久宣传。
2.关于高素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职业认同感提升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辅警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机关党建科负责人对全局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三是严格执行“六层五级”层级管理的同时优化多项爱警惠警举措。
(2)关于争优创先意识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全警的思想教育,选树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向上的干事氛围。二是健全“三能知警”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磐安县公安局“三能知警”考核办法》。三是推动教育训练机制进一步落地,组织全警开展季度业务能力测试、年度政治大轮训;制定《磐安县公安局新录用人民警察成长培育工作方案(试行)》,规范我局新警管理工作,促进新警更好地成长。
(3)关于部分干部交流频率过快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对干部的调配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考虑和讨论,确保所有干部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磐安县公安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三是加强干部赋能提升,不断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拓宽干部的工作思路。
(4)关于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磐安公安工作需求,科学规划未来三年内干部招录需求。二是加强队伍梯队建设,建立35周岁以下中层后备干部库。三是建立健全“双师”制度,紧紧围绕省厅“全员人才”计划一号素质强警工程,落实磐安县公安局新录用人民警察成长培育工作方案(试行),为推进磐安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提供人才支撑。
(5)关于执法能力水平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有关问题的复盘工作,形成复盘报告。二是每月在局网页通报刑事案件问题巡查结果。三是强化法治练兵,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四是优化执法办案中心运行模式,对执法办案系统开展不定期巡察,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审核,力求早发现,早纠正,减少执法过错、执法瑕疵的出现。
3.关于党建工作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红色尖刀”“映山红”“茶廉”党建品牌所在党支部的指导,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抓好党建促业务,抓实党务工作,深化党建品牌,增强活力。二是对各党支部202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制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计划制定。三是拓展、创新活动载体,参加开展多形式多主题活动。四是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活动,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深化党建品牌。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党建业务检查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主题党日活动按年度计划以及上级党组织每月活动提示开展,做好台账和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三是加强检查督促,不定期指导检查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强化考核,严格按照“三能知警”评价办法进行量化,以考促改,压实责任。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三是邀请县委组织部机关党建科负责人对全局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解答现场提问,提升全局党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强化考核,严格按照《磐安县公安局“三能知警”考核办法》进行量化。
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会干部人事议题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会议有关事项,如实详细记录议题讨论表态发言过程,如实记录每位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二是认真落实党委会议事制度。确定党委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可随时召开。三是及时归档会议记录,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关于部分材料不规范、不齐全问题的整改。一是补齐相关缺失档案材料。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就人事管理档案整理开展培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目录,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协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了“对协辅警队伍重使用、疏管理,教育缺失,管理不到位,少数协辅警还存在违规违纪苗头。”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少数辅警存在违规违纪苗头的问题核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形成复盘报告。二是组织全体辅警到市警校开展政治大轮训;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辅警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辅警层级管理,严格执行“六层五级”层级管理,对重要岗位辅警,定期开展谈话,在重要节日开展提醒,提高辅警遵纪守法意识。树立“辅警也是警”理念,在爱警基金、意外保险、工会疗养等福利方面,享受与民警同等的待遇。四是完善辅警纪律规定、监督机制,制定《磐安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责规范》《磐安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问责规定》等制度机制,推行“八小时外”监督,组织全体辅警围绕岗位风险、个人风险开展自查。五是把好选人用人招录关,严格招录、政审等环节,辅警招录请第三方出卷,由人社部门全过程监督,强化事前把关,实现阳光招录。
三、下步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我局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公安工作中。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落实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磐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上下功夫,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进展,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持续用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做到整治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系统观念,把巡察反馈问题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目标不变,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提升质效的强大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79-84652780 ;邮寄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10号;邮编:322300。
中共磐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