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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14:46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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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磐政办〔2024〕2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本次整改事项共32项,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事项24项,占问题总数的75%;今后规范事项3项,占问题总数的9.38%;部分整改事项5项,占问题总数的15.62%。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不够科学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县民政局等3家单位的3个专项资金785.95万元已支出;大盘山管理局等2家单位的2个专项资金116万元已由县财政局统筹收回;县公安局等5家单位的6个项目资金已支出96.02万元,剩余专项资金1054.08万元预计12月底前支出或由县财政统筹收回。部分整改。

2.非税收入9364.0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将9364.06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3.重大政策的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问题。县科技局、经商局已分别于2024年6月、10月完成对《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大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意见》(磐政〔2021〕109号)、《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22〕47号)的中期绩效评价。已完成整改。

(二)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创新券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不合规问题。县科技局《关于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意见》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将出台正式文件。已完成整改。

2.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和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县科技局已于2024年7月底前收回科技特派员项目结余资金11.22万元,并指导尖山镇政府、双峰乡政府对特派员项目资金单独设科目进行财务核算。已完成整改。

(三)行政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情况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出台县级行政罚没物资管理制度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8月印发《磐安县罚没财物管理实施办法》(磐财资产〔2024〕2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已完成整改。

2.行政罚没物资处置不及时问题。截至2024年8月底,县卫健局已将16件具有一定价值的罚没物品移交财政公物仓,另外无价值的罚没药品等已进行销毁处理;县农业局已将罚没农资28.22公斤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县文广旅体局已将447本罚没出版物移交给县图书馆,另外75本非法出版物进行销毁处置。已完成整改。

二、改善民生保障和风险防范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管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疗专用设备管理不到位问题。截至2024年8月底,县卫健局已督促下属乡镇卫生院完成医疗专用设备的强制检验,尚湖中心卫生院闲置的一台医疗设备已启用。已完成整改。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截至2024年7月底,县卫健局已退回44名残疾人的签约服务费个人支付部分0.04万元;家庭医生将定期通过短信进行个性化健康套餐服务提醒;已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人群分类,切实开展规范化服务,并确保台账资料的完整、准确记录。已完成整改。

(二)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名困难家庭学生未纳入学生资助对象问题。截至2024年6月底,大盘镇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已将6名困难家庭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对象。已完成整改。

2.4所学校应减未减学生资助对象课后服务收费1.03万元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安文初中等4所学校已退回14名困难家庭学生的课后服务费用1.03万元。已完成整改。

3.3所学校未严格执行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遴选结果问题。县教育局已于2024年8月23日公布《2024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并于8月25日的校长会议上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课后服务提质。安文小学等学校已在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遴选结果中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并按教育局提供的统一文本签订协议。已完成整改。

(三)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融资担保机构体系不健全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9月出台《磐安县融资担保有限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磐财政〔2024〕2号),明确风险补偿、尽职免责、资本金补充机制。已完成整改。

2.融资担保业务存在代偿风险问题。县融担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制定并印发《磐安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已完成整改。

(四)国资国企风险防范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目前已与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并达成一致意见,县属国有企业交易中心正常开展运作,按照《磐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县属国有企业工程类建设项目要严格实施分类管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进入县国有企业交易中心开展。已完成整改。

2.资金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城建集团下属城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已向10家购货企业发送催款函,对4家购货企业进行电话、微信以及上门催缴,其中:2024年8月8日、11月5日已分别向凌峰公司、浙江绿风建设有限公司收回部分货款20万元、14.28万元,筑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走司法程序,其余11家购货企业的未收账款正在继续对接催缴中。二是县城建集团已与迦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对接,与迦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明确还款期限为2025年2月,并督促其及时上报财务数据等有关资料,后续将签订有关合作终止退出的补充协议,便于后续法律途径追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部分整改。

3.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将已征土地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县城建集团已于2024年8月底前催缴11处房产租金共计157.93万元,其余房产租金将继续收缴。三是截至2024年11月底,县城建集团已将58处房产、商铺(面积共计3821.39㎡)出租,年租金142.38万元;计划在2024年12月开展一次房产公开处置;468套安置房因棚改资金由省建设厅监管不能出售,计划用于今后的城区拆迁改造项目安置。今后规范。

三、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玉山镇政府已于2024年8月制定并印发《玉山镇人民政府决策机制制度》(玉政〔2024〕27号),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已完成整改。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大盘镇政府已于2023年10月7日将大盘敬老院0.14万元结余上缴县财政;新城开发中心已于2023年12月31日收回重复领取的出差补贴0.56万元;方前镇政府已于2023年11月24日收回多付工程款9.06万元;玉山镇政府已于2024年4月22日将1.85万元工会经费结余并入玉山镇机关工会委员会账户。已完成整改。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大盘镇政府已与大盘农发公司签订出租合同,2014年1月24日已收取租金0.5万元;磐安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与深泽区块安居工程11套房的承租人及3家公司补签了租赁合同,已收取租金3.18万元。二是中药产业中心、团县委已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将112.75万元、5.66万元固定资产入账。已完成整改。

4.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大盘镇政府已向怡康颐养院收回财政供养资金结余8.62万元,于2023年11月30日上缴县财政。二是县残联已于2023年7月底对辅助器具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联合卫健局组织医院医生和辅助器具供应商开展辅助器具适配送上门活动。已完成整改。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态修复治理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大盘镇水竹坞山塘毁坏林地已于2024年4月修复。二是大盘镇已做好北桥横马土地整治项目的稻田种植与管理,加强水稻种植后期监管,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大管护力度,尽量挽回损失。已完成整改。

2.水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大盘镇政府已于2024年5月31日向林丰村等5个单村供水村收缴水费9.08万元。二是小盘村新建污水终端项目已重新立项,目前已开工。已完成整改。

3.垃圾分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大盘镇政府于2024年10月制定并印发了《大盘镇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大政〔2024〕11号),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此外,对未放置分类垃圾桶农户及时发放垃圾桶,并对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指导,加强分类意识。已完成整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施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月山路立面改造等3个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多计工程款23.85万元问题。月山路立面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正在确认具体金额,另外2个工程项目的最终价款结算审计报告未出,金额还无法确认,县城建集团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和第三方审计对接,尽早确定工程量的金额,后续加强工程精细化管理,严格质量管控、资质审核、材料检验,提高工程质量。部分整改。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收未收违约金60万元问题。县城建集团已于2024年10月向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工程罚款通知书,60万元处罚金额待价款结算审计完成后在工程款中一次性扣回。已完成整改。

(三)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11月下发《关于修订<磐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工程建设等事项需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将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已完成整改。

2.项目前期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县住建局今后将规范项目前期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今后规范。

3.未按规定收取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方前镇政府今后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玉山镇政府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解决。今后规范。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转入固定资产问题。县住建局已完成县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已送财政审核中心审核造价,待审核完成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县城建集团下属磐安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对97个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其中3个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其余94个工程项目预计于2025年底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部分整改。

2.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问题。县城建集团与住建局已完成西山公园景观工程等9个工程的移交手续,另外3个工程由于资料还不齐全等原因还不具备移交条件。县住建局目前已起草《磐安县市政设施工程接收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后续将出台正式文件,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工程移交工作。部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