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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5003X/2025-001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1-20

2024年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3:50    来源: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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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磐安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主动公开。2024我局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公示公告类信息67;规划计划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20;其中主要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内容;部门预决算信息16;回应关切2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其他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接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制度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履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全面落实相关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磐安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融磐安app发布、主流纸媒报刊刊登等形式发布需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拓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准确获取有效信息,今年来共在各级权威媒体、自媒体刊登新闻稿约57篇次,其中在地级宣传平台发表1篇,在县级宣传平台发表16篇。

(五)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制定监督制度、严格审查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等方式,对发现发布信息存在问题限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充分借助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城市建设工作透明度,提升公众满意度。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建设局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三是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类文件的解读和答疑,通过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拓宽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https://www.panan.gov.cn/art/2025/1/20/art_1229420071_4205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