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锴月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于你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报送2022、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在2025年2月14日前,依法办理补报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联系人:金乾敏 联系电话:0579-84881645
附件:2022、2023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10家).xlsx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