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纪委县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5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细化责任落实,以严实细的劲头,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整改
县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在9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情况反馈会后,先后2次召开室务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下定决心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专题会,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县委编办班子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编办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编办主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指导督促责任,定期督促科室负责人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各牵头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一项一项推进落实,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凝聚起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整改成效
县委编办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聚焦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和整改落实台账,针对反馈报告中指出的22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采取动态推进、对账销号办法,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建立“长久立”的工作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有力推进编办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良好局面和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运行规范。
巡察反馈问题2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10人,其中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清退款项1.2万元。
二、紧盯问题,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两个先行’推进助力不足。县委编办工作拼争抢创势头不足,特色亮点工作不多。如在2020—2022年全市9个县(区)编办系统考核中考核等次分别为第三档、第二档、第三档,第二档,排名分别为第9、第4、第9、第5,始终徘徊在中下游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1日,对接市编办了解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综合考核预排名第二档。后期将积极与市编办领导和相关处室做好沟通对接,争取获得相对较好的成绩。二是9月18日,本单位有关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了梳理,共涉及6项,其中已完成的2项,超过进度的3项,紧跟省市进度的1项,对于紧跟省市进度开展的1项,列出了任务责任清单,细化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三是10月24日,开展了一次以“争先进位勇担当”为主题的全体职工大会,提升了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为以后县委中心工作部署落实落地保驾护航。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强,规矩要求高,在全县编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县委编办在统筹建设、统揽全局发展思路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落实上级政策部署、服务好地方发展上方法不多,思路不足。截至目前在全县编制总量未超编的情况下,仍有11家主管部门、60家事业单位存在结构性超编问题,如县农业农村局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还余空编4名,但其下属特色产业技术推广中心超编2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5日,针对存在超编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多方位分析超编原因,其中党政部门主要因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造成超编,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因学生数变化和师资调配等因素造成部分学校超编。对因改革原因造成超编的27家单位,给予5年的消化期,在消化期内通过人员分流或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超编问题,如特色产业技术推广中心系因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合并后产生的超编问题,未来两年内将有2人退休,可按自然减员解决超编情况。对教育系统超编的33家事业单位,通过统筹建立教育专项周转编制池(77名编制),动态分配使用,解决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同时,严格审核用编申请,制定下属单位“双控”、整体适度空编、批准单当年有效、行事分类审批等9项用编审批原则,从源头杜绝超编问题。二是建好用活各类周转编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质效。如根据2024年度秋季学生数变化情况,重新核定中小学、成人教育教职工编制1394名、29名,为教育系统内优秀教育人才引育、教育管理人员梯队培养、教职工编制结构性补员等提供了编制保障。三是加强编制统筹管理使用,建立编制“能增能减”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穿透式”用编管理,从机构职责、资源配置、运行机制上探索挖掘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不够深入。2023年县委编办根据《磐安县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开展的机构编制绩效评估,从目前评估结果来看,评估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结果运用不强。如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委改革办等单位评估分数排名靠后,与面上总体情况还存在一定差异,此评估结果目前也仅作为调整评估对象机构编制事项的参考,评估结果运用不够广泛,且未开展评估对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磐安县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结合前期评估情况,学习义乌、永康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性修订评估指标结构。二是10月29日,机构编制科牵头研讨《磐安县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办法(试行)》,讨论明确评估指标在操作过程中的把握标准,提升全体干部对评估办法把握的精准性。三是通过修订后的评估指标体系,拟选取对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一轮机构编制评估。四是紧跟市编办工作要求,开展评估对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整改。
(2)针对“监督检查工作缺位。县委编办对机关单位编制管理方面的督促监管力度不足,导致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如县档案馆马某某、王某已于2024年3月到达退休年龄,但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县革命烈士纪念馆法人证书已于2024年5月20日到期,但未及时更新换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30日,县档案馆2名当事人已办理退休办理手续;2024年5月21日,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完成法人证书换领。二是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对信息调整变更坚持“变动即调整、调整有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整事宜,已指导协助各部门完成实名制数据修改1500条。三是11月20日,开展了实名制数据信息自查自纠,对机构情况、编制情况、领导职数情况、人员信息情况及台账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并与社保系统系统开展2次数据比对,发现数据不匹配问题22个,均已完成整改。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整改。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内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如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等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等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开展学习。二是10月27日—10月28日,整理本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及时修订更新月度学习计划,并动态跟进每月学习进度。三是11月21日,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中工作履职有偏差的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表态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处理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四是10月24日,召开整改巡察任务交办专题会,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制度,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制定学习方案,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该项问题措施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
(2)针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小组分工落实不到位,如2021年后意识形态小组分工文件均未正式发文,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和人员调整了未及时公布;学习贯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不够系统,如《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市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存在未学习的情况,2023年缺一次专题研究报告;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如2023年民主生活会材料中部分干部述职报告提及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未成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1日,按照现有分工,正式发文《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布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和人员。二是10月24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市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10月25日,整理查找所有会议台账资料,补充2023年专题研究报告,完善2023年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材料,酌情修改意识形态工作未成段部分。三是10月23日—10月24日,按照要求梳理本年度意识形态任务清单,共涉及任务13项,其中已完成5项,未完成8项,对未完成事项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限。四是10月24日,召开室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该项问题措施已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
(3)针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彻底。县委编办网络内容把关仍存在短板,如截至目前三审三校制度还未正式发文;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日常工作中习惯于用老思维、老方法解决新问题,不善于运用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舆论引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1日,结合我办现有宣传信息审核程序,正式发文《县委编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7月22日,召开全办网络安全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7月23日—7月24日,对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的网络账号进行统计,共涉及9人,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进行摸底排查,未发现可疑情况。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查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浙政钉、微信群、协同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单位工作群的管理监督工作,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水平。该项问题措施已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支出附件不全。如发现2023年7月拨付工会活动经费行政补助21000元,未附班子会记录、收据;2021年5月支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费用6610元,未附相关活动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行政补助事宜提交班子会议研究,补正2023年7月拨付工会活动经费行政补助的班子会议记录,细化人均提取额度、用途等请示的内容,并补正2021年5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检查2024年度工会账户收支管理情况,工会委员会成员对其进行查漏补缺。三是11月22日,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整改。
(2)针对“审核签字不规范。如发现2023年1月预发公务员(参公人员)2022年度考核奖169750元,预发考核奖清单无分管领导审批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5日,财务分管领导在原预发考核清单上补签。二是10月24日,完善表格内容设计,在原预发考核清单底部增加“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日期”一栏,补齐预发考核清单填报要素。三是10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对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整改。
(3)针对“采购不规范。如发现2023年12月支付纸制品、工作笔记费用共5790元,未按规定走‘政采云’平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有印刷费支出时,须按规定在“政采云”平台,通过网超进行采购。二是11月22日,组织综合科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三是认真做好政采云网超“全省一张网”政府采购工作,明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年度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应当通过网超进行采购(网超上未上线的货物或服务除外)。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整改。
2.关于“纪律规矩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公务接待要求不严。2020年以来,发现8笔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13743元。报销未即时结算,如2023年5月支付市委编办来磐调研接待费用1553元,招待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付款时间为5月17日,未遵循“一餐一结,即时结算”原则即时结算,且所附菜单为复印件;重复接待,如发现2020年11月存在对同一批来宾重复接待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核实8笔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具体情况,其中4笔涉及重复接待、4笔涉及“未一餐一结”、2笔菜单为复印件的问题。针对重复接待和未即时付款的问题,在今后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支出规定要求执行;并已将2023年5月和2024年3月菜单的复印件补换为原件。二是11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磐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重点了解掌握接待经费审批、规范用餐标准、规范用餐和住宿安排,严格执行“外部接待一餐(事)一结、内部食堂接待一月一结”等结算制度。三是11月21日,对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接受了处置并表态在接待经费结算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水平。四是今后的公务接待工作中,按照公务接待费支出事项规定执行,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避免出现重复接待、未即时结算等问题。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整改。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22年2月支付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差旅费16笔共5620元,存在审批人审批时间未填写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9日,复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的《磐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审批单》,补填16笔漏填的审批时间,规范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二是10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差旅报销等财务知识培训,学习相关规章条例,规范报销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统一规范填写“浙里报”公务出行中的“出差申请-出差报销”,线上办理差旅报销手续,落实“一差一结”制。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整改。
(3)针对“伙食补助重复发放。如发现李某某2023年5-6月份、2023年12月-2024年1月伙食补助与已发的食堂搭伙费重复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当事人2023年5月至2024年9月借用金华市发改委共同富裕专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1.2万元,按财政管理要求全额退回指定账号。10月24日,已按要求全额退还。二是明确各项津贴发放标准、范围及流程,规范伙食补助及各类津补贴福利发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后,11月13日,对借用在其他单位2名干部的伙食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类似问题。三是11月21日,对借用人员的伙食补助重复发放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接受了处置并表态与时俱进更新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知识,按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单位财务工作。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整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不规范。如2022年8月24日党员活动手册无党员签字;2022年9月-12月无党员活动具体内容记录;2020年7-12月、2022年7-12月党员参加活动记录未登记;2022年下半年党费交纳未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了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决定在完善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到其他优秀的机关部门进行学习。二是10月开始,对照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提示,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内容学习,并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三是11月21日,对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不规范的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接受了处置并表态规范做好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党建工作台账管理工作。四是10月30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到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单位学习支部台账管理经验。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30日完成整改。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如2021年2月4日组织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无相互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1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习,明确了纪律与要求。二是10月23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决定在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支部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进行深化学习。三是10月24日,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对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再次进行明确,要求支部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中要严肃认真提意见,不能以建议代替批评。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整改。
(3)针对“党员星级管理不规范。2023年无四星级以下党员,不符合规定;2020全年、2021年下半年、2022全年党员星级评定无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机关支部党员“星级评定”标准(初稿)》,决定在支部党员中征求意见建议,吸收完善后出台,并按要求开展评定。二是10月28日,对2020—2023年党员星级评定结果按要求进行重新评定。三是10月29日,完善出台《县委编办机关支部党员“星级评定”标准》,并长期规范推进。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整改。
(4)针对“专题学习必学项目未学。如2021年8月份党员活动未按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决定在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学习相关内容。二是10月24日,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严格落实会议学习制度,每月按照县级有关学习提示认真做好学习资料收集工作,并及时汇总至综合科,组织学习后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整改。
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针对“考察纪实材料有欠缺。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有缺失或归档不完整,未严格按照“一批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如2022年4月、2023年7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均缺少参加推荐人员名单、考察谈话记录等资料。2022年4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廉政情况鉴定表未书明日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后,综合科对2022年以来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进行梳理,重新按照“一批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补齐2022年4月、2023年7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的缺失材料,并补填2022年4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廉政情况鉴定表日期。二是10月25日,综合科对2024年8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开展自查,进一步明确档案建立规范,补充完善“一批一档”“一人一档”档案材料,确保全方位、全流程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11月21日,对2022年4月、2023年7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纰漏疏忽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接受了处置并表态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中层干部选拔等人事工作水平。四是10月28日,综合科组织从事人事工作人员学习《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手册》《磐安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业务知识,提升人事工作人员水平,为以后选人用人等工作建立坚实基础。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整改。
(2)针对“任职程序不够严谨。2022年4月、2023年7月两批次提任中层干部,任职时间未按照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综合科将2022年4月、2023年7月两批次提任中层干部的任职文件(磐编办〔2022〕10号、磐编办〔2023〕15号)的落款时间更改为党委(党组)决定之日。二是10月26日,综合科收集汇总干部人事制度、近5年县级层面出台的与干部人事相关的文件规定,并于10月28日组织从事人事工作人员学习。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从严管理干部锻造高素质队伍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整改。
(3)针对“考察环节不够规范。《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汇总表》中职务填写为拟提拔职务,如2022年4月民主推荐表中职务填为体制改革科副科长,应填为中层副职人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综合科认真、详实地阅研考察环节所有资料、表格填写说明和要求,规范填写2022年4月、2023年7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中《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汇总表》的各项内容。二是10月25日,综合科对2024年8月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档案开展自查,进一步审核“一批一档”“一人一档”档案材料,核准《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汇总表》中职务填写规范。三是10月28日,组织从事人事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干部人事工作材料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整改。
(4)针对“人事档案资料不够完善。抽查档案资料发现,部分人事档案存在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未进行认定,党员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综合科对全办干部人事档案开展核查,共发现3名干部的14份材料欠缺,并分别于5月8日、5月10日、5月11日完成缺失档案移交工作。二是2024年6月,以干部人事档案健康码赋码为契机,综合科对全办13名干部档案全面检查和完善档案资料,对2名干部存在的“三龄两历”问题进行了组织认定,确保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10月28日,综合科开展人事工作人员专项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干部履职能力。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整改。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
关于“2020年6月上一轮巡察中关于“核职管理不到位导致个别单位领导职数与‘三定’方案不符。如发改局前期办主任一职,取消高配职数后未及时进行调整,目前该职位仍是高配职位”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县委编办虽在上一轮巡察整改中已对事业单位及领导职数进行规范整理,但发改局前期办主任一职仍为高配职位的问题,截至本轮巡察撤点还未整改到位,发改局前期办主任杨某某仍在原岗位,其职位仍为高配职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发改局原前期办主任一职高配职位未完成整改的情况,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建议方案。二是9月18日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不再保留杨同志的高配副局待遇。三是“举一反三”,结合领导干部配备情况,拟订了本次改革产生的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消化计划,确保在5年内完成消化。该项问题已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整改。
三、举一反三,注重实效,全面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编办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思想变思路,把方向变方法,把举措变效果,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政治方向。将巡察整改视为检验班子政治意识和落实责任的重要标准,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初见成效的措施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将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开展廉政教育,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把巡察整改成效最大限度应用到各领域工作中,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