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景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的11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从建议的内容看,您对我县老城区市政管理情况进行充分地研究,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如您建议中所说,我县在2018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存在部分突出问题,也由于存在机制体制方面缺失,导致部分市政设施管理不足。
对此,我局已于上月联系财政局、安文街道、云山社区等多个部门开展有关老城区市政管理的一体化的方案讨论会。会议要求梳理好各自属地辖区范围内的主干道、绿化、路灯等设施管养范围,明确多个“模糊归属设施”的责任单位,落实市政设施的后期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组织出台有关老城区市政管理机制的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将按照方案逐一开展后续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陈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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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