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的10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一、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其他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国内技术成熟且应用广泛的有机械炉排炉的焚烧方式,我县焚烧发电厂采用该方式,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37.7亩,总投资1.699亿,采用PPP模式。根据我县焚烧发电项目实际情况,此类终端建设占地面积大,投资大,且炉排炉工艺最低处理规模为300t/d,乡镇实际垃圾量无法满足,因此在各乡镇建设垃圾处理终端较困难。但是我局已启动乡镇中转站新建或提升改造行动,2022年以来已完成仁川、尖山、方前、双峰中转站建设,今年计划完成新渥、深泽及台地一体化中转站建设,同时我局会加强垃圾清运监管,做到分类清运分类处置。
二、我局已积极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加强农村垃圾运输监管,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资金补助,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蔡飞伟
联系电话:0579-84661580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