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城镇燃气使用场所风险防控,经研究,将省厅组织编制完成的《城镇燃气使用场所安全使用条件实施细则》进行转发。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城镇燃气使用场所安全使用条件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