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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9-23 15:06 来源: 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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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淑珍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上提的6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新时代养老服务之路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建议对于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民政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结合我县实际答复建议如下

一、2023年我县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从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调整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高效运行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应用能力五大方面十六小点对我县养老服务提出工作任务,到2025年,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形成,统分结合、医养康养融合、资源整合的生活照料舒心、医疗养护省心、优质服务放心的三合三心目标基本实现

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服务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老年人等28项内容涉及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等10个部门,能够满足我县基本的养老服务。

三、大力培养养老服务队伍。从2021年开始,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人员、社会有需求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目前已经有400人取得养老护理员技能证书;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两期,通过比赛促进技能的提升,共140多人取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证书。提升了我县养老护理能力水平。

四、促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目前我县统筹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合理布局医养结合机构,分别在大盘镇中心医院、县中医院、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满足我县医养康养的需求。

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医保局负责,已经列入省民生实事项目,今年计划参保2万人。

六、为了稳定养老护理员队伍,今年我县出台了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给实际从事一线的养老护理员根据资格证书等级每月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如后续还有好的建议,欢迎随时向民政提出。


 

磐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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