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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对磐安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19 16:47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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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锋 等 1  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品牌管理 持续擦亮磐安中医药“金名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磐安中药材久负盛名,有“天然的中药材资源宝库”、“江南药谷”之称,1996年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命名为“中国药材之乡”。道地药材“浙八味”中的白术、元胡、玄参、浙贝母、杭白芍主产磐安,俗称“磐五味”,中药材的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8万亩。

一是针对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的建议。首先,我们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专门为种质资源保护出台了扶持政策,一激励各相关机构、单位、个人开展保护工作,涉及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推广等内容。当前中药产业中心有在开展新品种选育的研究,在保护磐产道地药材资源的同时,选育新品种。比如会收集保存种植面积逐渐萎缩的东贝、各类芍药、白术、玄参等药材品种,然后依据各种质资源圃的条件,合理安排种植。当然,我们也鼓励社会参与种质保护,比如对于种植面积达到一定数量的规定药材,我们将给予现金补助。

二是针对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磐安的中医药事业,需要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基础人才支持。为了集聚人才,我县出台了《磐安县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磐委办发[2023]27号),里面有专门针对人才的扶持政策。比如学员培训、人才入职我县企业、中医药类学生来磐实习等,均有相应的补助。而且对于通过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我县中医药品牌,我们也出台了奖励政策,达到要求的,一个新媒体宣传视频最高可以奖励20万元。

三是针对建立健全监管惩治机制的建议。首先,我们以引导为主。当前,我县正在开展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如果进展顺利,接下来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域GAP基地建设,覆盖品种也将从单一的浙贝母到磐五味。2023年度建立的GAP基地已在产出浙贝母和元胡,目前来看,质量均一稳定,比较可控。而且,为了做好产出药材的销售,我县正与省医保局对接,争取将GAP基地产出的可溯源的药材纳入医保。后续,我们也将召开产销对接大会,争取实现药材从基地到药企的直达。其次,做好宣传。每年,我县均会开展禁止硫磺熏蒸中药材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硫磺熏蒸的情况,我们将联合执法部门,严格安排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市场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如查到违规售卖中药材或接到群众举报,均会立即及时反应,制作制假售假中药材的现象存在,维护我县中药材市场。

四是接下来的工作。未来,我县将依据省里为我们制订的一县一策,做好我县一县一业的规划,让中药产业与康养旅居相结合,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