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磐农〔2018〕87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和初审,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在实地审核的基础上对申报资料进行联审,并经媒体公示七天无异议。现拨付浙江省磐安县可得丰种业有限公司等2人共计资金3万元,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详见附件)
附件:
磐农[2024]18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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