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4-6419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件字号: | 磐建〔2024〕2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期在建筑施工安全督查中发现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安全风险隐患较多,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确保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现将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各企业、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4年6月20日)各在建项目要结合自身工程实际情况,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附件1)制定细化方案,确定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整改措施等内容,做好安全教育、工程临边防护和“一带一帽”问题的深度自查自纠,针对问题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应整改台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将防高处坠落作为建设施工领域巡查检查的重点,发现隐患立即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21日—6月28日)通过线下检查以及线上视频监控巡查两种方式开展全覆盖、全天候、常态化排查整治。线下检查:由建设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技术专家成立检查组按照乡镇街道开展突击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日常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应排查梳理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情况,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相关检查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做好日常排查和督促整改闭环,对问题较多或性质严重的项目做好处置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请各项目部每月30日前将(附件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上报至属地,由属地汇总后发送至县磐安建设工程质监站办公室,各项目部留底一份备查。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地把“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重点工作落实起来,把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目标落到实处。
(三)加大安全事故预防督查,切实落实处置手段本次专项检查要将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于专项整治行动流于形式、开展不力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予以督办并重点通报,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范进行安全防护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对自查、整改不力的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录入信用档案并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