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和激励全县企业不断提升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磐安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材料资格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新闻媒体公示,县政府决定,授予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浙江韦氏电器有限公司“2023年磐安县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并各给予30万元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在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和追求“卓越绩效模式”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县广大企业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贯彻质量绩效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