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近日,我县出台了《磐安县科技信用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共七章二十三条,包括支持对象、贷款额度和优惠利率,贷款申请与贷后管理,贴息补助额度及审核兑现,惩戒措施,部门职责等内容。《细则》明确,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科技信贷800万元;按期还款付息并且获贷款后当年研发费用较上一年度增长 15%以上且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按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 LPR 的 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 万元。
县科技局 陈柏寿 县财政局陈璐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