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2330700471541356BPA/2024-6395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金市金〔2024〕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5-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3 16:05    来源:磐安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对5月18日(不含)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