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307277392082489/2024-6406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6-18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6-18 14:48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分享: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函

 

磐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关于磐安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磐发改价格〔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核定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由于上游气源暂结价调整为3.2 /立方米,经研究,暂定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9 /立方米(含税)。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

二、以上暂定价格为临时结算价格,自2024 4 1 日起执行。最终结算价待上游气源价格明确后按有关要求核定,与临时结算价格的差价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及时结算。

三、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反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