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磐安县政协 > 文溪课堂

文史天地 | 刘为平:父亲的绝密档案

发布时间: 2024-06-12 14:28 来源: 政协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父亲的绝密档案

我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他珍藏的一份绝密档案。档案袋上写着“刘伟同志亲拆”,还特别注明“旁人不得代拆”,是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通过“杭州市内邮交通站”转送浙江麻纺织 厂党委的。打开父亲一直珍藏着的这份绝密档案,里面装的是浙江省监察厅《关于撤销刘伟同 志前受行政“警告”处分之决定》,记录了父亲刘伟被行政处分的原因:一是“在一九四七年 九月在山东省淮安县琉璜区任分区委书记兼任中队指导员时,因政治警惕性不高,被内奸分子偷走轻机枪一挺,木壳枪一支投敌,当时县委给予‘记过’处分”;二是“于一九五〇年四月在浙江省磐安县任公安局长时,因看守人员失职,监狱中逃跑犯人十三名,经省政府通报给其行政‘警告’处分”。同时指出:“刘伟同志对给予二次的处分,认识到由于自己思想上存在着右倾麻痹和工作上的严重官僚主义,给党给国家给人民造成了损失。为此,在受处分后,工作上一贯表现积极负责,处理问题慎重,团结干部较好,能展开思想斗争”。因而“已具备撤销行政处分之条件,现经本厅审核研究,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同意浙江麻纺织厂提出关于撤销刘伟同志一九五〇年四月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之意见”。“至于对党内记过处分撤销的问题,建议可由麻纺织厂党组讨论研究后报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执行”。


看到这份档案材料后,我想了解父亲在磐安的工作经历。我认真查阅了磐安县档案局编著的《磐安剿匪纪实》(2009年)、中共磐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磐安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汇编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磐安组织史资料》,了解了父亲在磐安工作的大概情况。


“1949年10月10日,中共浙江省委第八地委在金华组建中共磐安县委,并任命赵季武为副书记(主持工作),陶健、纪成平、刘伟为委员。12月,中共浙江省委任命赵季武为县委书记。”父亲是中共磐安县委第一届县委委员,磐安解放后首任公安局局长,还担任过磐安管训处负责人(处长由陶健县长兼)、县镇反革命运动指挥部成员,兼任磐安县人民法庭副审判长、县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主任、县裁判委员会副主任。


父亲在磐安工作刚好两周年,为保卫新生红色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土匪等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进行了殊死的战斗。


1949年10月30日,父亲参加了磐安县人民政府成立大会。刚刚解放、建立政权的磐安,首要的任务是“剿灭土匪,保卫政权”。磐安解放战争前夕,土匪大小20多股,计千余人。1949年11月中旬,县公安局、县大队从九和乡上炉坑查获陈秉瑶匪部藏枪24支。1950年3月中旬,磐安县成立“剿匪指挥部”。3月26日,县委制定“以剿匪为主,结合生产,贯彻征粮,安定社会秩序,团结群众,争取主动,有力打击敌人”的工作方针。4月18日深夜,13名匪首、恶霸越狱潜逃。4月20日县政府发出通缉令。4月下旬,金华地委通报了磐安匪情严重及军民英勇顽强斗争的情况,表扬了剿匪中英勇顽强、善于指挥的三位同志。12月 31日,境内股匪基本消灭,社会渐趋安定。1951年,县公安部门在广大民兵配合下,对全县反动党团特军警人员进行登记,共登记1399名。至1951年底,全县共计歼灭武装土匪1380 余名。1952年12月,全县剿匪斗争基本结束。


后排右起第七位为刘伟


1950年10月,在磐安镇反运动中,县公安局按照县委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列出重点对象,整理材料,具体实施镇反运动。重点是打击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等五类反革命分子。10月28日,在安文镇召开公审大会,枪决罪犯(包括 匪支队长、中队长等)10名,镇压了匪“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括苍纵队苍北支队”和“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钱江纵队志坚总队第五支队”的首恶分子。1951年6月到8月,清理积压反革命案213件。县公安部门逮捕反动会道门头子18名。县公安局加强户口管理,抓好旅馆、理发、公共娱乐场所等治安管理,限制窝娼卖淫活动。到1951年,暗娼卖淫活动基本绝迹。


值得一提的是,父亲的名字刘伟就是在磐安县任公安局局长时改的。父亲曾亲口告诉我,他原名刘振田,家族中排辈“振”字。在磐安工作期间,一次他从金华地区开会回来,路上遭遇土匪伏击,他和通讯员边打边退,不料通讯员中弹牺牲,他逃出来了。当地民兵听到枪声来接应,父亲才躲过这一劫。通讯员身上挎着的公文包被土匪抢跑,包里有文件,还有他个人的印章。因怕土匪拿走了他的私章会制造麻烦,故立刻改名刘伟。这件事是我父亲终生难忘的。他的许多老战友都知道,刘伟是在磐安改的名,就是因他的私章被土匪抢跑了。


父亲在磐安出生入死的故事,很少在我们面前讲起。倒是一个姓张的叔叔(曾经是父亲的通讯员),1977年来杭州探望父亲,得知父亲已在非洲牺牲时,望着父亲的遗像在我家中哭泣起来。他诉说了父亲几次死里逃生,遭遇土匪追杀,子弹在身边、头顶乱飞的往事。父亲在那个时候活了下来,却遗憾地牺牲在非洲。张叔叔和父亲出生入死的战斗生活,令我对父亲在磐安最后一战一直不能释怀。父亲还一直保存着他作为军人时用过的一条皮带和一副绑腿,我已经把它们捐赠给了杭州市烈士纪念馆。今天,父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及军人转业证依然完好保存着。


刘伟(后排左五)同志任浙江省磐安县公安局局长


1951年10月,父亲奉调到浙江麻纺厂任保卫科长。他临行前写的工作总结保存完好。这份档案材料可以印证许多事实:第一,1949年10月至1951年9月18日,他从金华军管会交通科科长的职位上调任磐安县公安局局长。第二,他曾用名“刘振田”。第三,他对自己的优缺点进行分析,证明因犯人逃跑受到处分没有气馁,他写道:“磐安地区复杂,自己来磐安初做公安工作,在业务上进步很快,使工作局面有新的好转。还应付了这一艰巨杂乱的局面,又表现在逃跑了犯人受到处分时没有灰心、消极,仍积极努力工作,未向困难低头。”这是父亲离任磐安县公安局局长时的总结,先写成草稿,交由陶健县长和张书记审阅同意,再抄写在规范的简历登记表上。


父亲于1922年11月出生,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参加八路军。1947年前后在山东省淮安县琉璜区工作,任分区区委书记兼中队指导员;1949年10月到1951年10月,在浙江省磐安县工作,任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是磐安县解放后第一任公安局局长;1951年10月始,到浙江省麻纺厂,任保卫科长、副厂长、党委书记;1975年3月,父亲奉命到非洲的赤道几内亚担任公路技术组组长,1977年2月在赤道几内亚因公牺牲。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称他是一位优秀的国际主义战士,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


作者简介:刘为平,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