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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3979807J/2024-6365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5-09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5-09 09:55    来源:磐安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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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缴费档次有变化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代缴档次,现行代缴档次高于200元的可维持不变。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二、缴费补贴有变化

选择越高档次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越高,从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

三、缴费方式更灵活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四、筹资渠道更多样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