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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采访设备领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5-09 09:0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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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采访设备管理规范,结合记者使用情况、岗位性质与实际,参照磐安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7月出台的《管理制度汇编》,做到设备及时保养同时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设备领用制度

设备领用时,需当面清点领用设备情况相关设备必须携带设备包,防雨罩等配套物件,认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如有问题当面告知设备管理人员一经领用设备,未当面检查出问题的,后果由领用人承担

1.日常领用:设备借用仅限于为本中心采制各档节目根据每天根据签发的采访任务清单领用。

2.临时领用:不在每天采访任务清单内的临时采访任务需借用设备的,当天能归还的,由领用人填写《临时采访任务单》,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字再进行领用。

3.出差采访领用:由领用人填写《临时采访任务单》,由科室相关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时需要提前联系设备管理人员领用。

二、设备归还制度

1.日常领用、临时领用的设备,在上班时间内当天归还,不在上班时间内的需提前联系管理人员再归还。

2.出差采访领用人需临时保管好,确保设备安全,采访结束后第一时间归还设备。

3.领用人归还设备时应对设备进行基础清洁,未经清洁的设备,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4.归还设备时,管理人员需当面清点设备,确认没问题后再签字,同时要做好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

三、其他规定

1.不按时间要求及时归还的或不合理保管的,按设备管理制度,使用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由部室主任确认,达到三次情形,由中心领导进行谈话教育,第四次未及时归还的情形,将对借用人员每次扣罚200元处罚金额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2.领用人从设备管理室借出的设备仅限用于为本中心采制各档节目,如若发现记者用单位借出设备从事与单位无关的拍摄活动的,一经查实,扣罚当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交由中心党讨论处理

3.设备管理员不得私自借出设备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罚当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交由中心党讨论处理

4.为了确保摄录设备的安全,设备外出使用期间,必须携带机箱或软包,在阴雨雪天,应使用雨具。如果设备不慎进水,应迅速关掉电源,不得再通电试机,并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联系。

5.领用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不可擅自修理,应填写《设备异常或故障登记表》交与设备管理人员。如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领用人应立即向技术播出部报告,填写《设备异常或故障登记表》及事件情况说明按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的“采访设备管理及使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6.设备借出后,严禁转借给他人,如在转借期间设备损坏或丢失,均由领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7.设备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发放设备并登记,对归还设备应认真检查后销帐,对每日未归还的设备做好记录存档。设备管理员,应对入库设备清洁保养,严禁污损设备出库。

8.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对设备电池进行充电,保障领用记者的正常使用。

9.采访设备的配件中的易损易耗件,如:电池、三角架、摄影灯等,设备管理员及时报废,并提出补充清单,进行及时替换补充。

10.设备管理员临时有事离开管理室,必须随手关门上锁。设备管理员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等以保证安全。

11.严禁任何人在设备管理室吸烟、用餐,保持设备存放室干净整洁。

                       

                     磐安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