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金华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局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制定如下要点。
1.落实法制监督职责。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落实《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开展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管理。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活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送法进村入户。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3.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根据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执法行动,以及“绿剑护粮安”“绿剑护芯”、水产养殖用药(渔药)和豇豆农药残留、畜禽违法屠宰和调运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下乡进村“忽悠团”、网络违规跨区售种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农业安全生产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4.推进数字化执法监管。强化“综合查一次”理念,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破解事项交叠、多头扎堆、重复检查等问题。按照“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清单化管理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40%以上,应用信用规则率90%以上;保持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检查任务完成率、掌上执法检查率三个100%。
5.加强执法典型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90%以上行政村的目标。深入挖掘一批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提高执法震慑力。
6.推进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围绕工作项目化、政策集成化、服务联动化、办事便捷化、管理数字化,落实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方案,破解企业、农民普遍面临的政策性、制度性重大共性问题。
7.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实施2024年度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协同调整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强化行政许可服务功能,完善许可关联监管规章和标准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办事效率。
8.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情况,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权力事项库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9.优化不予处罚清单。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拓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
10.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理论学习与法治工作紧密结合,自觉在“三农”工作大局中找准职能定位和发力点落脚点。
11.加强人才素养。积极参加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和疑难问题研讨、全省农业农村法制处(科)长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统筹做好新进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工作。
12.锤炼工作作风。强化正风肃纪,引导农业农村法治系统工作人员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文明公平执法,树立勤廉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