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82D/2024-6360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盘峰乡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盘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乡组织开展了《盘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6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二) 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人。
(二)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磐安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三)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五)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六)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七)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5月27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pan778899@qq.com咨询电话:0579-84655433。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参会。
特此公告。
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