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102P/2024-635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25号)有关规定,现将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共110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磐安县教育局基教科或招生考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将组织核实。
考生本人或家长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的,需在5月8日下午5时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举报电话:84652576、84667428
磐安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