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3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86 号)、《磐 安县农业农村局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磐农〔2021〕218 号)文件精神,经购机户申报、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信息,确认我县2023年第六批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共计616台(套),购置总额492.002万元,现拨付补贴总额121.827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21.827万元。该补贴资金,农户个人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购机户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拨付到事先预留的账号。
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