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75738086F/2024-6371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金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金华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聚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亡人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目标
一年上一个台阶,到2024年底,全面运行并完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决策咨询制度,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100%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到2025年底,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完成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重大危险源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到2026年底,对基层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完成全覆盖集中培训,培养1名以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改造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役装置100%完成自动化提升。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前风险评估。2024年11月底前,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前决策咨询制度,建立新引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咨询评价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并有效实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应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对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技术不成熟、安全不可靠以及未经批准、核准、备案、规划同意的项目落地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对涉及易燃液体及非许可化工医药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3.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2024年11月底前,落实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招商决策咨询、立项、过程安全审查、建成试生产、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贯通要求,统一全县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话语、规则、工作和责任体系,运用数字赋能实现横向贯通、上下协同,从源头立体化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二)落实“人防”举措
4.强化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健全完善课程体系,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县应急管理局每年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完成不少于1天的全覆盖培训。鼓励新任职监管人员通过企业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践经验。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首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固化形成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运营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从业人员资质达标关口前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质。开展风险辨识工具培训应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年组织分管生产、设备、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以及班组长开展不少于10学时的危险可操作性分析(HAZOP)、危险预知训练(KYT)、工作安全分析(JSA)等风险辨识工具专项培训。
5.推进企业夯实基层能力基础。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实现操作规程所有操作岗位全覆盖、内容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岗位操作风险辨识及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明确岗位风险场景;将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以及岗位安全风险纳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检查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考核,保证员工能熟悉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各种工况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推广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清理责任制度,2024年“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建立,2025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覆盖。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落实“技防”举措
6.强化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全县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分类开展设计诊断、安全评价问题整改。
7.升级高危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每年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专题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规范特殊作业动态研判常态抽查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动火等特殊作业常态长效监管。2024年11月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
8.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聚焦工业气体等经营仓库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固体仓库,分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9.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强化重大危险源预警管理,确保报警率平稳下降。巩固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
10.深化危险化学品监管数字化升级。迭代运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聚焦提升专委办统筹力度,强化专委会各成员单位间风险研判和任务落实;支撑隐患排查治理质效提升,强化“追溯倒查”和“举一反三”应用实效;支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迭代安全准入源头治模块,运用好科研和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决策咨询落实、试生产监管、竣工验收监管、规范知识库等功能,实现全环节“一张网”安全管理,全面监测、指导服务全县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环节责任落实情况。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11.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提升工程。实施新建项目自动化要求关口前移,在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全面进行自动化分析,对新、改、扩建项目能实现自动化及远程操作的一律要做到自动化。推进在役装置自动化提升,全面摸清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现状,分类、分级建立底数,取证企业在换证审查前要进行自动化水平评估和提升改造,确保“三年一提升”。
12.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工程。根据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推动老旧装置及超役设施功能及操作系统优化,建设应用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和预防性检维修、报警优化管理等场景功能。对城市建成区安全距离不足、人口密集区涉及有毒气体、易燃易爆物质和带压装置分类实施改造、搬迁或关闭。
13.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综合施策推进烟花爆竹执法监管“一件事”,禁限放政策提前发布;健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融入基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非法违法行为的群防群治能力;加强执法指导,细化检查执法标准化方法清单,编制典型案例;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畅通举报奖励渠道;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线上线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14.强化专业统筹协调。结合专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年下发专委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实施重点工作季调度、年评价推进机制,强化领域风险研判,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定期召开专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为重点,研判分析突出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形成工作合力。
15.加强安全许可审批。建立企业许可“自审”制度,所有安全许可企业在审查前要完成1轮模拟审查和1次标准化自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审批权限,结合换证审查及日常检查,对2021年至2023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发现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立即整改、严肃查处。
1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提升执法针对性;持续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监管执法;2025年底前,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执法刚性,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实施精准执法,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督办、约谈、曝光,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对照《危险物品执法处置管理办法》,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置执法中查获的危险物品,规范执法行为。
17.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效。健全完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带队开展1次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事故隐患“追溯倒查”工作机制,将同一检查标准下的企业自查、第三方检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比对,追溯倒查自查不认真企业、检查不认真第三方、检查走过场部门;建立完善“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对行政许可、专项检查、县内外事故教训发现的风险隐患动态建立标准化清单,明确同类对象清单,实时分发至举一反三对象,通过企业对标自查、县复查验收,在全县面上举一反三。
1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开展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危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2024年底前实现提档升级完成率达到85%,力争2025年达90%。
19.强化“六新”企业风险管控。完善《危化企业风险自控管理指南》,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涉及新项目、新投产、新重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六新”企业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强化分级分类监管。
20.夯实基层危化品风险联防联控基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和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联动监管机制,联合经商、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会商研判,规范基层应急消防站滚动排摸和防控职责。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每季度对辖区内基层应急消防站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建立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清单台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
21.严格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督促企业开展险肇事故调查,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人员中毒等事故分析调查,举一反三,预判安全形势,实现精准消除隐患。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或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提尽提”;持续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金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强化事故追责问责。
三、保障体系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情况,推动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4月20日前,各有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紧盯明确的任务分工,协调推进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政、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有关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有关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拓展和发挥专家库、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功能,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治本攻坚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将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并纳入县委综合考核。
联系人:蒋淑瑶,联系电话:84660882。
附件:磐安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磐安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 落实举措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 | 落实“源头防”举措 |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前决策咨询。 | 1.相关部门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前决策咨询制度,建立新引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咨询评价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并有效实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应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实行“一票否决”。 | 2024年11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商局 | 县经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资规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1.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技术不成熟、安全不可靠以及未经批准、核准、备案、规划同意的项目落地建设。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三)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 | 1.完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从源头立体化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 ||
二 | 落实“人防”举措 | (一)强化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 | 1.县应急管理部门每年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完成不少于1天的全覆盖培训。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完成首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固化形成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3.依托省厅持续开展化工安全复合人才高级研修班人才培养,培养1名以上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4.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运营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 2025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5.推动从业人员资质达标关口前移,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质。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6.开展风险辨识工具培训应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企业每年组织分管生产、设备、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以及班组长开展一次不少于10学时的风险辨识工具专项培训。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二)推进企业夯实基层能力基础。 | 1.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实现操作规程岗位所有操作全覆盖、内容符合要求;建立完善岗位操作风险辨识及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明确岗位风险场景。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2.推动企业将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以及岗位安全风险纳入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检查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考核。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3.推广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清理责任制度,2024年“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建立,2025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覆盖。 | 2025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4.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2025年底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三 | 落实“技防”举措 | (一)强化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防范。 | 1.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全市使用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分类开展设计诊断、安全评价问题整改。 | 2024年4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二)升级高危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 1.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每年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专题培训。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推广特殊作业动态研判常态抽查督查工作机制,推动特殊作业常态长效监管。 | 2025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3.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 | 1.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 |||
2.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聚焦储存工业气体等经营仓库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固体仓库,分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 2024年6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3.督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三 | 落实“技防”举措 |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 |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所有重大危险源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强化重大危险源预警管理,确保报警率平稳下降。 | 2025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五)深化危险化学品监管数字化升级。 | 1.迭代运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提升专委办统筹力度。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2.依托省厅“追溯倒查”和“举一反三”应用实效,支撑隐患排查治理质效提升。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
3.迭代安全准入源头治模块,支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 | 2024年7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 | |||
四 | 落实“工程防”举措 |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提升工程。 | 1.实施新建项目自动化要求关口前移,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开展自动化对比和分析,具备条件的应一律自动化或远程操作。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提升行动方案》,推进在役装置自动化提升。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经商局 | |||
(二)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工程。 | 1.根据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3.推动老旧装置及超役设施功能及操作系统优化,建设应用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和预防性检维修、报警优化管理等场景功能。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4.对城市建成区安全距离不足、人口密集区涉及有毒气体、易燃易爆物质和带压装置分类实施改造、搬迁或关闭。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经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 |||
(三)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 1.推进烟花爆竹执法监管“一件事”,禁限放政策提前发布、健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加强公益宣传,加大举报奖励;强化基层群防群治。 | 2024年11月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 | ||
2.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线上线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 | |||
五 | 落实“管理防”举措 | (一)强化专业统筹协调。 | 1.每年下发专委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实施重点工作季调度、年评价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专委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二)加强安全许可审批。 | 1.建立企业许可“自审”制度,所有安全许可企业在审查前要完成1轮模拟审查和1次标准化自评。 | 2024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审批权限,结合换证审查及日常检查,对2021年至2023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 1.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靶向发力,针对执法。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 2025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3.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执法刚性,实施精准执法。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4.对照《危险物品执法处置管理办法》,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置执法中查获的危险物品,规范执法行为。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效。 | 1.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带队开展1次隐患排查整治。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溯倒查”机制和“举一反三”工作机制。 | 2024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五)指导企业预防性合规。 | 1.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性合规指引》,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合规。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五 | 落实“管理防”举措 |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 1.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严格定级组织和评审过程把关。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
2.开展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危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2024年底前实现提档升级完成率达到85%,力争2025年达90%。 | 2025年底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七)强化“六新”企业风险管控。 | 1.完善《危化企业风险自控管理指南》,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涉及新项目、新投产、新重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六新”企业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强化分级分类监管。 | 2026年底 | 县应急管理局 | |||
(八)夯实基层危化品风险联防联控基础。 | 1.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和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联动监管机制,规范基层应急消防站滚动排摸和防控职责。 | 常态化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经商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 ||
(九)严格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 | 1.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2.督促企业开展险肇事故调查,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人员中毒等事故分析调查,举一反三,预判安全形势,实现精准消除隐患。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
3.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或事故调查处理不到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提尽提”。 | 常态化 | 县发展与危化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