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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发布时间: 2024-05-10 13:53 来源: 磐安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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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23年1215日向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度磐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磐政办〔202337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022年度磐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35项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事项27项,占问题总数的77.14%;今后规范事项5项,占问题总数的14.29%;部分整改事项3项,占问题总数的8.57%。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7月出台县级非税收入收费目录及管理制度并转发乡镇已进行非税专户与各单位的非税收入缴库数的核对今后将加强对各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非税收入缴库数的审核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此外,今后将对资金追加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审核工作 

2.关于政府公物仓管理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印发了《磐安县财政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物仓存量资产进行清理,于10月与资产云开发公司进行对接,进一步改进资产云系统功能缺陷。 

3.关于科技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科协2023年9月召开全县“三站”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培训会,要求各企业严格按会计规范,单独建账。县科技局已于8月下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磐安县研发费用奖励的补充通知》,要求后续申报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需提供审计报告,县财政局、科技局将对申报情况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

4.关于项目库管理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通知各预算单位完成项目库中的到期项目的清理,并与一体化系统维护公司进行沟通,完善系统设定此外,今后将及时比对预算项目库信息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信息,使入库项目信准确

改善民生保障和风险防范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磐安县落实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政府已于2022年12月出台《磐安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扶持政策方案》,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县卫健局已于2023年2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派驻服务、巡诊服务、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等措施,为农村居民提供主动、上门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2.关于疾病应急基金管理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县卫健局向各医疗机构宣传了疾病应急基金相关政策,要求各医疗机构发现符合条件治疗人员后及时申请疾病应急救助。

(三)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盘峰乡政府、双溪乡政府等单位已将租金收入、利息等收入上缴县财政。工业园区对本年已竣工结算的工程进行固定资产结转旅发公司印发了《百里樱花长廊樱花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樱花树资产的管理

2.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尖山镇政府已于2022年12月确定专人对8个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日常管理,出台了《尖山镇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巡查管理制度》,此外,15座阳光堆肥房已投入使用。

(四)县重大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环卫所已于2023年11月收取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违约金29万元今后将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查

三、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将积极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责任。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持续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