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中药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23年12月22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公示期,截止4月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古月路89号;邮编:322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6380301@qq.com。
联系人:张亨辉 ;联系电话:0579-84958393。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