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县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第1 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规定,决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第一批),在完成整改前,严禁开展一切活动。 特此公告。
磐安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第一批)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磐安县新渥镇杨山村资金互助会 |
2 | 磐安县养蜂产业协会 |
3 | 磐安县孔子学会 |
4 | 磐安县高二乡冷坑村资金互助会 |
5 | 磐安县维新乡溪下路村资金互助会 |
6 | 磐安县双溪乡金鹅村资金互助会 |
7 | 磐安县香榧产业协会 |
8 | 磐安县苍山艺术什锦班 |
9 | 磐安县乒乓球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