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磐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24年度磐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度磐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
1 | 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县经商局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2.《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 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 | 9月3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10月31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1月15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11月3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12月31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
2 | 磐安水网建设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1.《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市、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和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 6月3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7月30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9月3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10月3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12月30日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