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农村供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磐安县农村供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于2024年1月 25日在磐安政府网站(https://www.panan.gov.cn/art/2024/3/19/art_1229482310_5935431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不少于30日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3月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nannys@163.com。
联系人:陈欣荣 联系电话:0579-84663192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磐安县农村供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