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磐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和金华市委、市政府法治金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力配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执法协调小组认真履职,有力推动法治工作。二是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法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三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制定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今年以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审查行政合同78个,审查重大行政决策7件,审查其他涉法事项92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470余条。合法性审查办件量同比去年增加了39%,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纵深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我县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原则,积极主动开展争议调解工作,案结事了率明显提升。2023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56.8%,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调撤率为53.8%,均位居全市第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案件收案量提升44.1%,行政诉讼案件收案量下降33.3%,复议诉讼比为4.08。以省、市两级“以案治本”和“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工作为抓手,有的放矢解决行政争议,风险案件化解率100%,居全市第一。做好信访法治化工作,建立“复议—信访”日常联系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建立“1+1+14”的工作模式,实行1名召集人总责制,由分管副县长亲自挂帅。1个机构统筹协调,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的牵头抓总,14个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同推进。健全过程性督导,将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作为县委法治巡察重点内容,实行月考评季通报机制,建立向县人大专项汇报制度和回头看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自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实施以来,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基层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三是有效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磐安县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实施方案》《磐安县台地区域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实施方案》,以制度创新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落细。我县首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在尚湖镇揭牌成立。
(三)强化法治保障,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示范项目成效明显。通过整合全县职能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治力量组建“法治副厂长”队伍服务企业,构建“法律服务超市”,实现所需法律服务由企业“自主点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副厂长”工作相继被金华日报、浙江工人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媒体报道。二是中药材产业合规工作有序推进。聚焦中药材产业链中的涉法风险隐患,编制《金华市中药材产业合规指引》,搭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多维度全流程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护航我县中药产业健康发展。10月2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下文,我县编制的《中药材产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依托中药材产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全新打造企业合规中心,联合多部门实现“一支队伍管药镇”,加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打通有效服务中药材产业合规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紧盯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力推行柔性执法模式,牢牢把握柔性执法“尺度、精度、温度、力度”,使柔性执法成为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刚性规定。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进行行政合规指导。县执法办先后出台了“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免罚+公益减罚+认罚轻处+简案快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梳理了“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执法事项清单125项,实施轻微违法不罚案件36件,首次违法免罚案件16件,认罚轻处案件18件,公益减罚案件7件,简案快办案件3件。
(四)严格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了《磐安县2023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对涉民生重点领域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提升执法监督权威。二是深入推进闭环式线上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提高日常执法监督线索处置效率和准确性,核查反馈率达100%,提升信息化监督效能。三是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采取线索核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违法毁坏林地案件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6次,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15份,严肃规范执法检查。四是规范落实刑罚执行各项制度。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共开展三次“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累计走访735人次,开展修心教育1323人次,组织技能培训90人次,排查出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6名,并逐一落实“定人包案”制度。严格管理安置帮教人员,按照监地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与主送监狱的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按照四色管理等级全面落实“一人一档”,及时成立帮教小组,全面了解安置帮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摸排人员去向,落实分类帮教措施。
(五)注重矛盾化解,聚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诉前调解改革逐步深入。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完善“受理—引调—指派—调处”闭环流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硬核作用,截至目前,诉调委成功调解案件50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23.6%。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已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43件,调处成功2002件,调处成功率为98%,其中亡人纠纷31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不断优化。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6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8人,来电咨询满意度和案件审批满意度均为100%。“磐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军属范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全国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入选的案例。全县政府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已达100%,法律顾问已完成236个村社的村务法律体检。全县4家律所15名律师已为40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答企业法律咨询1500余次。三是“八五”普法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8个,我县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覆盖率已达15.3%,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后陈式”法治村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半月山网络文明主题公园”获评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分发各类法律宣传资料80000余册。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磐安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基层法治站所规范化建设需加快推进,法治阵地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还有提升空间。二是专业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培育。法治专业人才紧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社会律师数量较少,法治专业素养需要不断提升。三是法治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承接、争取上级改革试点仍需加强作为,特色亮点工作总结宣传还不够深入,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不懈夯基础,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实施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党(工)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发展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作用。深化培育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观测点基层法治教育作用。
(二)严格规范强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监管事项,强化监督“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检查计划落实情况,促进执法监管规范、精准、高效。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梳理、调整“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执法事项清单,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执法领域有效落实柔性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专项监督,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扰企扰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诉源治理防风险,提高基层法治治理水平。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化解规范化建设,提高县级层面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规范化机制,促进各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化解行政争议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实效,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深化推进诉前调解改革,扎实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开展调解案件质量绩效评价,加大对行业、专业调解品牌建设的培育力度,健全行业调解综合协调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案件高效流转,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凝心聚力建队伍,强化依法行政人才保障。加快推进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行乡镇(街道)法审员工作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流程。全面承接“法治副厂长”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建立工作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形成体系化、规范化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切实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招引,提升干部队伍法治专业素养,激励执法主体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增强律师行业招引与扶持,在推进重大项目中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五)共建共治促实效,构筑法治社会共享格局。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立足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法治服务领域,在磐安中药材特色产业深化预防性合规,编制并利用好合规指南,有效推动药镇企业合规中心实体化运转,在合法合规中提高竞争能力,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群众知晓度,提升代表委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支持度,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磐安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