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人大各项决议精神,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3件,同比增长21%,办案期限全省最优,4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8人、提起公诉272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省扫黑办督办的涉砂石行业犯罪12件33人提起公诉。全力做好护航杭州亚(残)运会等除险保安工作,从快从严打击多次缠访、闹访等涉非法访案件,合力建设平安磐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提起公诉82人,1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全力保障中心工作推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前进,接续奋斗“很高境界的富”,全面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建设。出台服务保障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10条意见,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1个案例入选全县共同富裕最佳实践。聚焦耕地保护、林地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督促保护农用地99.21亩。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服务上彰显温度,建设县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构建“预防涉企犯罪”等场景,帮助企业治“已病”防“未病”。牵头建立“219检企议事会”,监督解决、落实涉企问题50余个。开展安全生产、涉税风险防范等主题宣讲,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助力企业合法守规经营。在打击上把握力度,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办理涉企案件15件。在帮扶上体现精度,所办企业合规案件,经依法规范整改,在“司法康复”的同时,企业年产值7400余万元,超前两年总和,助力企业蝶变发展。
扎实开展生态综合保护。坚持“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不动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联动发力,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违法犯罪,办理刑事案件13件、公益诉讼案件27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5万元。完善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联合多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活动,助力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
二、强化法治担当,以更高情怀为民司法
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全局,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当成检察工作的“责任清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用心办好事关群众“一枝一叶”的民生案件,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7人,进村进企进校园大力开展防诈宣传,努力守紧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对海螺坝工程施工开展专项监督,助力防范化解河道安全隐患;开展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领域监督,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人。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综合履职率全市第一。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3人,起诉5人。联合多方力量精准帮教,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5人。深化“映山红”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堂”等活动15次,深入开展“家检法”,引导家长更好依法带娃。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司法保护。批捕、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犯罪30人。依托司法救助“一件事”整合救助资源,实现“应救尽救”,主动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12.9万元,1个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民事起诉,为农民工群体“撑腰”,助力追回劳动报酬。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精准指定法律援助251人,平等保障公民权益。
助力助推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名员额检察官联系一个乡镇(街道)”结对服务,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168次,服务基层守法善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有效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社会治理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均依法办结回复,连续十八年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针对涉林、涉矿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理。
三、强化检察担当,以更高质效公正司法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政法各单位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监督立案、撤案25人,纠正漏捕、漏诉2人,不起诉64人,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审结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办案期限连续两年全省最短,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加强监检协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执行14人,2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认真履行民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1件,再审改判、调解7件。寓支持于监督,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针对民事执行领域变更申请执行人等共性问题,以点带面制发检察建议16份,均被采纳。跟进监督一起公司破产案件,促使股东对320万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双重功能,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办结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凝聚保护自然资源的行政与检察合力,推动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等问题。办结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所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数量位居全市前列。通过检察介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部门协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用心用情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新时代“千万工程”实施的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办理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开展诉前磋商5件,通过实地回访、公开听证、志愿者参与评估等方式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修复受损公共利益。妥善办理涉及苗木款、违法领取工资等国有资产流失案,督促收回22万余元。强化公益保护效果,追缴食品惩罚性赔偿金等305万余元。
全力攻坚深化数字检察。打破数据壁垒,共享执法司法信息24类4万余条,为法律监督提供坚实基础。有效运用数字手段拓展线索来源,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9条。聚焦危险废物违规贮存、处置等领域,深层次开展法律监督10件次。迭代升级司法救助“一件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全国政法智能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来磐专题调研,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视频会再次作经验交流,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专题报道。
四、强化履职担当,以更高标准锤炼队伍
以主题教育为牵引,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政治建设坚定有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主题教育政治味、磐安味、实干味、检察味,开展专题研讨、集体研学等活动40余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各类专题学习51次。系统打造“磐石先锋”党建品牌,两个党支部获评五星基层党组织,以党建带动政治素养提升。
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对标新时代八婺铁军勤廉担当和机关效能革命“双十条”,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修订汇编规章制度28项,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法纪意识,全院工作作风持续向好,被列入省级清廉机关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培育对象。
素能锤炼持之以恒。对外依托检校合作,借力借智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对内拓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同堂竞训等实战路径,持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理论调研再创佳绩,结项省市重点课题6项,11篇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平台获奖、刊发;典型案例再获突破,获评国家级1个、省级3个、市级1个;业务竞赛再得新荣,涌现省、市业务标兵、能手3人次,其中1名干警获评全省业务能手。
协同监督融合共促。加强与人大、政协机关协同联动,有力凝聚检察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工作合力。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强化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双向衔接。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积极参与“请你来协商”活动。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理相关案件5件。增选检察听证员15人,开展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4件。
各位代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让我们始终保持坚定前行的政治方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让我们始终拥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依靠力量;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让我们始终有底气、敢担当;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让我们的工作始终有温度、接地气。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对标“攻坚突围 赶超发展”决策部署,检察履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对标群众法治需求,优质检察产品供给不足,“四大检察”还需更加协调推进;三是对标社会治理新要求,法律监督成效仍需进一步提高,主动争取支持、落细具体抓手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对标新征程新使命,队伍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学赶超劲头仍需持续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扛起“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接续奋斗“很高境界的富”,为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山区样板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讲政治顾大局上更加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自觉融入县委中心工作,用更强意识、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党建+”互促互进,聚力擦亮“磐石先锋”党建品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稳定促发展上更加有为。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主动嵌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219检企议事会”和涉企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检察为民。
三、坚持深耕主责主业,在提质效创特色上更加鲜明。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及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强化生态检察、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和护航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等优质产品输出,依法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打造具有磐安辨识度的特色品牌。
四、坚持夯实发展根基,在强队伍聚人心上更加有力。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一体加强党的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职业保障和纪律作风等六项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容错保护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文化强检、文化润检,深化“一院一品”创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数据统计口径说明: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保障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10条意见(见报告第2页第3段第3行):2023年2月17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中医药健康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10项服务举措,即:强化涉中医药健康产业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强化涉中医药健康产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涉中医药健康产业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健全社会治理机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更新司法办案理念、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拓展延伸检察保障渠道。
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见报告第2页第4段第1行):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中心位于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二楼,总面积约995㎡,包括序厅、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企业合规体验馆三个区块,搭建企业反映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问题的“一站式”服务和监督平台,助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219检企议事会”(见报告第2页第4段第3行):2023年2月17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等建立“219检企议事会”机制,搭建常态化检企沟通桥梁,推进“一站式”司法服务。由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协商确定议事主题,于每月21日9时召开议事会,县检察院、县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并视情邀请经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涉企部门和金融机构,围绕民营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及司法需求进行商议。
“六大保护”(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8行):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增设“网络保护”“政府保护”。
“映山红”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5行):主要指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映山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该工作室位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一楼,投入资金60万元,总面积约107㎡,内设沉浸式体验学习区、家庭教育指导站、一站式询问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区四大区块,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