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0T59543E/2024-5708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4)”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4)”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4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xzhxzzfj@163.com。
联系人:朱永华 联系电话:0579-84959509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