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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428D/2024-654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科〔2024〕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31 14:17    来源:磐安县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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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引导和扶持全县各类主体开展创新活动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 大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意见》(磐政2021109号)、《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磐科2018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类别。

二、申报对象

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事业单位个人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领域

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领域,结合我县产业实际生物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中医药健康、精准医疗、香榧、板栗、红花油茶等特色产业发展予以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垃圾分类、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给予倾斜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科技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要有创新性,并且与其他项目不得重复或近似。

(五)优先支持项目:一是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的科技合作项目二是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融合多方科技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三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六)个人申报的项目主要面向我县事业单位的拔尖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规上服务业2024年研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3.0%以上。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含名称不同、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已获得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每家限额2项。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按要求上报中期检查自查报告的、无特殊原因逾期6个月未提出验收申请的、验收不通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pdf格式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报表

(四)其他有关附件(能说明项目有关情况的技术合同、科技查新报告等有关材料)。申报重大项目的,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立项资助办法

(一)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按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定、公示、立项等基本决策程序进行。

(二)企业承担的项目经费补助不超过项目总研发费用的50%,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经费补助不超过项目总研发费用。企业在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获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支持的,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没有营业性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承担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拨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拨付50%;其他单位承担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

(四)个人申报的项目立项后,经费实行报账制,项目负责人需向县科技局提交年度试验方案和经费使用详细计划,以有效凭证到科技局报账。

八、申报要求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210日。

(二)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研发总经费

、联系方式

(一)工业项目:赵红兰0579-84662897,邮箱:394775539@qq.com

(二)农业和社发项目:陈川0579-84662731,邮箱:3010520933@qq.com

 

附件:1.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41230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41230日印发


附件1

 

 

 

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类 别:

第一申请单位:                       (盖章)

法 人 代 表: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人及电话:

申 请 日 期:         年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制

二〇二


一、项目概况

项 目 名 称


计 划 类 别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项目计划进度

        月至        年        月

技 术 来 源


项目资金

来源(万元)

总   投   资

自     筹

银  行 贷  款

申 请 财 政 资 助





预        期

经 济 效 益

年增产值

(万元)

年增税金

(万元)

年增利润

(万元)

年节汇

(万美元)

年创汇

(万美元)






第一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详细地址


E-mail

项目负责人


学历


职  称


手机号


项目组

情 况

合作单位数


总人数


高级

人数


中级

人数


初级

人数


辅助人数


合作单位

序号

单    位    名    

1


2


3


主要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



二、项目组成员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专业技术

职务、职称

专  业

工 作 单 位

在本项目

中的分工







































































三、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表中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要准确。申报单位要填写全称。

2.本申请表中名词术语,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本人及项目组成员郑重承诺在科研项目申请、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中的约定事项,坚决杜绝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中提供虚假项目信息资料和财务单据;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违反医学伦理;在涉及医学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不按时完成科研项目;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附件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立项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等内容)

(二)现有基础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合作单位、项目相关研究基础、已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条件等内容)

(三)技术解决方案(主要研发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课题分解、计划进度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目标和市场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等内容)

二、经费概算

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表(见附表“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


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概算科目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经费

自筹和配套经费

1

2

3

4

一、经费支出(合计)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1)购置设备费




2)试制设备费




3)设备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二)间接费用




11.管理费




12.激励费




二、经费来源(合计)




1.申请县财政经费




2.自筹经费




1)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2)其他资金




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经费开支项目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激励费,间接费用<=(直接费-设备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