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4-6510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3 |
一、《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为什么要进行修订?
答:上级政策目标有变动,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中提到目标要求,结合本县未来乡村创建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
二、《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列入省、市创建名单的未来乡村对照创建体系、经主管部门同意实施的项目。
三、《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哪些条款进行了修订?
答:将原政策中“通过验收的省市未来乡村工程项目按照审定额的70%补助。其中,省级优秀村和良好村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合格村最高不超过130万元、金华市级未来乡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评为市级未来乡村参加省级未来乡村创建的,奖补资金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调整为“经主管部门同意立项的省市未来乡村工程项目按照审定额的70%补助,其中,省级创建村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金华市级未来乡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评为金华市级未来乡村参加省级未来乡村创建的,奖补资金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创建时间外的项目不计入。
四、《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的创建体系是什么?
答:《扶持政策(修订)》》的创建体系是未来乡村建设13920创建体系(一个统领:坚持党建统领。三个化:注重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九大场景: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交通、低碳、智慧、治理。20项标配+N选配。)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磐安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人:肖蓬蓬,联系方式:0579-8488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