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政协、党风廉政、党建智治、政法、信访、社会治理中心、社会工作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8890、工会、团委、妇联、应消站、发改(山海协作)、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一事一议、共同富裕及领导交办等工作。联系农业农村线、寺岙矿地综合利用项目,驻寺岙村、包联陈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