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24年3月18日至5月7日,磐安县审计局对磐安县2021年至2023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科技创新体系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方面、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方面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磐安县委、县政府围绕“建设‘四个新磐安’,深入实施‘创新深化’”攻坚行动,扎实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一是科创主体培育再创佳绩。二是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三是科技项目申报获得突破。四是科技人才工作获省级表彰。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体系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方面
1.《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中部分条件设置不合规。
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等2项考核任务未完成。
3.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内容不完整,资金管理条款不够细化。
(二)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方面
1.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和经费使用不规范。
截至2024年3月底,14个乡镇(街道)的个人特派员项目未进行验收;2个乡镇的3个特派员项目经费未单独设科目进行财务核算;1个街道特派员经费报销不规范;1个团队特派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
2.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新老科技政策交替未实施绩效评价。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磐安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完善政策制度、加强业务宣传和指导等审计建议。
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科技创新体系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方面,县科技局已制定整改计划,计划于年底前更新出台相关制度;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方面,县科技局已完成特派员项目验收并督查相关乡镇上缴结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