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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老年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10-15 09:31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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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格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老年鞋: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双,其中2双作为检验样品,1双作为备用样品。

老年服装:每批次产品抽取2件(条/套),其中1件(条/套)为检样,1件(条/套)为备样。抽样过程中,检样和备样不足情况下,可购买不同规格的相同原料、相同质量等级、相同款式(货/款号)、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样品。

注:如样品面积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2 检验依据

表1适用于明示执行标准GB/T 15107-2013的老年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1

剥离强度

GB/T 15107-2013

2

成鞋耐折性能

3

外底耐磨性能

4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5

衬里或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甲醛含量

表2  适用于明示执行标准QB/T 2955—2017的老年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1

耐折性能

QB/T 2955—2017

2

外底耐磨性能

3

剥离强度

4

鞋帮拉出强度

5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6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

7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表3老年服装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纤维含量

GB/T 2910(所有部分)

FZ/T 01057(所有部分)

FZ/T 01026-2017

FZ/T 01095-2002

FZ/T 01101-2008等

2

甲醛含量

GB/T 2912.1—2009

3

pH值

GB/T 7573—2009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11GB/T 23344—2009

5

异味

GB 18401—2010

6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7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2013

8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9

耐湿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10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1-2008

11

耐光色牢度

GB/T 8427-2008/2019

12

使用说明(标识)

GB/T 5296.4-2012

相应产品标准

表4使用说明(标识)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1

使用说明(标识)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GB/T 5296.4-2012 5.1

产品名称

GB/T 5296.4-2012 5.2

产品号型或规格

GB/T 5296.4-2012 5.3

纤维成分及含量

GB/T 5296.4-2012 5.4

执行的产品标准

GB/T 5296.4-2012 5.6

安全类别

GB 18401-2010 5.3

GB/T 5296.4-2012 5.7

产品质量等级

FZ/T 2660-2017等

维护方法

GB/T 5296.4-2012 5.5

水洗产品或原色产品

FZ/T 81006-2017 4.1

注1: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1.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编号明显不适用抽查产品;2.抽查产品未标注产品标准编号;3.产品超出标准适用范围;),仅考核纤维含量、使用说明(标识)、GB 18401-2010涉及的规定项目。

注2:纺织产品明示的产品质量等级与执行标准规定的等级不一致或等级缺项时,按执行标准的最低等级。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纤维含量复检启用原样,如果原样情况不满足复检要求的,应启动备样进行复检,同时向任务下达部门告知原样不满足的情况说明。除纤维含量外,其余检验项目复检样品为备用样品。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5107-2013     旅游鞋

QB/T 2955—2017     休闲鞋

FZ/T 81007-2022     单夹服装

GB/T 22700-2016     水洗整理服装       

GB/T 2662-2017      棉服装

FZ/T 81006-2017   牛仔服装  GB/T 22853-2019     针织运动服

GB/T 22849-2014     针织T恤衫

FZ/T 73006-1995     腈纶针织内衣

FZ/T 73010-2016     针织工艺衫

FZ/T 73015-2009     亚麻针织品

FZ/T 73017-2014     针织家居服

FZ/T 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2-2019     针织保暖内衣

FZ/T 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FZ/T 73026-2014     针织裙、裙套

FZ/T 73032-2017     针织牛仔服装

GB/T 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 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1.使用说明(标识)项目判定

存在下列任一情况,判定使用说明(标识)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1)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内容缺失。当耐久性标签上未标注纤维含量、产品号型或规则、维护使用方法内容,但在吊牌或其他地方有标注时,判不准确,不作缺项判定;

(2)产品标准编号明显不适用抽查产品的:如针织产品采用了机织产品标准(或机织产品采用了针织产品标准)等;

(3)有三项及三项以上不准确;

除上述情况外,判定使用说明(标识)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除使用说明(标识)外其他项目判定

(1)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纤维含量判定:耐久性标签与吊牌信息不一致且未在抽样单上明确时,按耐久性标签考核;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本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