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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0-11 11:16 来源: 综合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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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承接国家、省级、市级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

(一)提振民企发展信心

1.财税政策应享尽享。聚焦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搭建政策落实的直通快享渠道,做到精准宣传“政策找人”、精准落实“免申即享”、精准回应涉税诉求、精准防范政策风险、精诚共治提质提效,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确保财税政策应享尽享。

2.加快产业基金建设。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磐安。

3.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保障民营经济合理的用地需求和产业发展空间,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用地指标争取力度,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做好服务。统筹划定全县工业控制线,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和再开发利用,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简化民营企业工业、仓储用地规划修改程序。加强工业用地配套设施保障,优化保障性租赁用房审批流程。

4.新增能耗应保尽保。统筹用好能耗增量、新增可再生能源抵扣以及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等指标,优化能耗指标配置,全面保障符合能效准入要求的民间投资项目用能需求。

5.金融支持全面普惠。落实金融机构不得对民营企业融资设置歧视性条件,指导金融机构参考市场利率变化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切实降低负债端成本,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运用“双保”助力融资机制解决经营正常但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费率,降低企业负担。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拓展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满足民营企业需求的特色产品。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

6.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到位。落实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拓展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等新合作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产业人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发挥平台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行动,迭代升级工伤+补充+商业”模式。

(二)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7.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围绕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定期向民营企业推介,依法依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对民间投资重大项目靠前服务,推动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8.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围绕我县“1+3+3”产业体系,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强化项目指导服务,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实现“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荐企业与县外高校院所创新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促进民口单位做大做强。

9.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促进投资与高技术产业培育的对接融合,解决初创期企业、成长型企业的融资难题。依法依规落实落细创业投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10.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盘活自身资产,用于新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11.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2.落实招标“七个不准”。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原则,清理违背“七个不准”的招投标制度规则,与市里保持制度规则统一。全面执行省、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限额以上市县一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13.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探索开展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改革工作,形成我县综合监管改革建议并实施。

14.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鼓励招标人积极采用“远程异地多点评标”。

15.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我省公平竞争审查改革,健全审查机制,优化审查方式,总结公平竞争审查经验。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整改、合规指引、执法查处等梯次性监管措施,把握执法时度效,查处纠正一批行政性垄断问题。配合全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压实政策制定机关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

16.落实“非禁即入”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对民间投资主体额外设置准入条件。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归集。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7.鼓励民营企业拓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出口实绩企业经备案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实际支付的展位费给予70%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

18.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RCEP区域国家、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布局,主动嵌入到正在重构的全球供应链。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产业和区域布局指导,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组织“丝路护航”等相关培训,提升我县企业“走出去”经营能力

19.打造具有磐安辨识度的平台经济新高地。加强磐安特色领域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平台经济生态体系构建和要素保障体系供给。培育一批本土平台企业和孵化创业主体,吸引各类经济主体扎根磐安。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壮大全县网络消费市场规模,创新消费模式、发展新型消费经济。出台促进网红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

20.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变更”方式登记为企业,简化许可手续。全面实施扶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推进分型分类培育,精准实施指导帮扶,加大选优力度。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建立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体系。

21.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进一步加大企业设备购置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标准,对市级以上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最高达到设备投入的25%、软性投入的30%。对项目建设进度达到50%的省级及以上涉企资金,适时启动预拨付程序。

22.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立足“一县一行业”改造,积极参与市级“县县比样板,县县比总包”活动,遴选出一批优秀样板,推广扩面到其他行业中。从企业综合实力、数字化改造能力、专业服务能力等维度,遴选若干行业服务生态完善的数字化总承包商以及一批优秀服务商与改造专家,向企业推荐。探索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能力中心,集成“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合同范本等数字化改造生态资源,不断完善数字化改造生态体系。

23.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进企业上市“尖峰行动”,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完善磐安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培育赋能。突出“专精特新”板块建设,做好培训引导。联合券商、会所、律所,举办上市培训,为民营企业普及股改挂牌奖励政策、行业规范管理等相关知识,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推动小微园建设,优先遴选具有“专精特新”特质的小微企业入驻。做好相关政策的资金兑现,提高企业“专精特新”挂牌积极性。

(五)优化民企政务服务

24.增强权益保障力度。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建立涉企案件财物处置侦诉审执协调机制,规范涉企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防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做到涉企账户审慎查冻、限时审核、快速解冻,尽力压缩对公账户冻结资金审核时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昆仑2023”、“深蓝2023”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履职。强化企业腐败防范和治理,完善涉企监管执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规定,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继续深化企业产业合规改革,建立系统性企业合规模式,做优“一个企业”到“一个产业”的法治增值服务。

25.增进亲清政商关系。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完善《“219纪检企议事会”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高规格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体系,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增进政企共识,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完善县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等机制,督促落实全县亲清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清单。建立民间投资、企业发展问题收集和推动解决机制,实行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闭环管理。开展集中清理排查,依法清理解决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26.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坚持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在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基础上,融合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的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等增值服务,构建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为企服务新生态。全力推动企业服务中心高效运转,进一步梳理丰富涉企服务事项清单,优化企业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建设,推动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型迭代。

27.推进监管执法模式创新。聚焦涉企高频高危领域,区分不同监管场景,梳理多部门跨领域执法监管事项,推进“一件事”综合集成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探索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探索“互动治理型”执法模式。建立健全监管标准和执法规则,动态更新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对“执法扰企”等问题进行监测预警、监督纠正。

28.增强社会信用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约失信信息归集工作。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修复流程指导。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持续完善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全力打造“信义磐安”的“金字招牌”。

29.加快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拖欠账款和欠薪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台账制度,对拖欠账款实行销号清单管理,细化到每一笔款项,明确责任人、偿还方案和清偿时间,确保清理一项销号一项。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依法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事实等非法讨薪违法行为。推动实现政府无拖欠款、磐安无欠薪。

30.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大力弘扬新时代磐商精神,全面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引导民营企业专注主业、坚守实业。深化“浙商青蓝接力工程”,扎实开展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工作,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推动磐商事业新老交接有序传承。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培训机制,深化“入市第一课”辅导服务,加强反垄断合规辅导,推动民营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31.优化民营经济舆论氛围。加强对全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举措及典型案例的常态化宣传报道,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持续深化保护企业平安形象“一件事”,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等行为。深化“警民连心”文化品牌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舆论氛围。

32.开展“四个定期”调度评估。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定期研究本地主导产业的产业链、本地投资项目和外迁项目情况,定期了解民营企业、民间投资项目情况,定期总结评估民营经济政策效果,定期发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

(六)全力发展特色产业

33.全链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机遇,以江南药镇为平台,以浙江省中药材博览会为载体,加快形成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以中药制造、道地药材流通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为支撑的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康养体系。开展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加大种子种苗保护力度,按照“六统一、一溯源”管理,构建优质优价体系。发展壮大本土药企,引导加工企业升级加工设施,建立现代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共享车间,强化共享仓储的运营监督。加大中医药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加强与国内知名药企合作,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加快打造中医药健康拳头产品,推进“中医药+”新业态建设,依托新媒体开展磐安药膳、新老磐五味等公共品牌宣传。依托“中药产业大脑”,完善“三共享”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浙八味市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中药材集散能力。

34.全域发展休闲养生旅游。坚持“全域旅游、全域康养”理念,推进云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梯次推进高等级景区培育,风崖谷、江南药镇开展4A级景区创建,新创省金3A级景区村1个。全面推进“浙韵千宿”试点县、“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山地公园”建设,以大盘山名山公园建设为载体,加快盘峰山地休闲度假试点建设。深化药旅、文旅、农旅等融合,精心设计精品路线,精心布局旅游要素,精心策划旅游节会,增强全域、全时休闲养生旅游体验。

35.全力培育优质影视文化产业。东磐影视共富联盟为依托,注重差异化发展,深化与东阳横店合作交流,打造一批以山水生态景观、传统历史村落为特色的影视拍摄基地。加强影视龙头培育,推进浙中影创城等影视产业项目建设,以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牵引带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招引一批创意策划、后期制作、宣发衍生等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延长产业链条、丰富产业业态,储备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深化“影视+”融合,注重影视与文化、旅游、经济等各方面的协同发展,鼓励在影视作品中植入磐安元素,以影视带动磐安旅游品牌推广

、工作机制

(一)协同推进机制

各部门线上承接落实,统筹本领域民营经济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改革创新突破。各单位点上发力,探索各项政策举措因地制宜落地生效,研究本地民营经济发展路径。

(二)迭代推进机制

在现阶段制定的工作体系基础上,级各政策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要锚定目标、紧扣形势、开拓创新,不断迭代完善适应和助推我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改革等事项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体系。

(三)调度复盘机制

政策牵头单位定期盘点工作推进情况,发改局定期调度民营经济重点指标调度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情况,定期复盘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领导牵头协调解决民营经济政策落实和发展过程中有关问题。

(四)案例评选机制

强化典型案例评选成果运用,对做法先进、成绩优秀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加分,对民营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优秀做法、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并推送,营造互学互鉴、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五)监督评价机制

制定完善民营经济评价体系,科学评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委、政府督考办要重点跟踪民营经济工作,将重点工作、重点指标纳入全综合考核体系。完善容缺容错机制,各重点责任单位强化分析研判,梳理在服务民营企业便利化过程中需要容缺、容错的事项,报请委组织部研究,委、政府审议后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