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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3 09:33 来源: 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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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2023年法治磐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日常工作构建职责明晰的领导体系。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把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倒查制度深入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强普法学习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一是按需制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局党组班子带头参加线上、线下学习,及时完成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公务员网络学院等普法栏目的学习,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和突出位置,及时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分解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四是认真组织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证考试,要求全局在编人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率100%,组织人员参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咨询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儿童福利工作政策文件、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磐安县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

(三)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开展社会组织活动一是依法办理社团登记注册。全年共登记8家,变更登记11家;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4,变更登记7家。二是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营商环境。制定社会组织行政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将社会组织各项业务办理时限从20日到90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提供延时服务及免费邮寄服务。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前的验资环节,将验资报告简化为银行对账单或情况说明,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张贴年检提示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收发资料,及时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完成年检年审社会组织397个。

(四)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依规推进婚姻登记一是深入推进婚俗改革。520日,在宝龙广场举办了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螺山作证 文溪为媒集体颁证仪式暨婚事新办宣传活动,在七夕节举办相约520,情定云栖湖开展磐安县首个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授牌仪式暨婚事新办宣传、集体颁证活动。二是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补证。为方便群众补证,今年的正月在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一楼分别设置了补证点,开展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从今年3月份开始,除安文街道、双溪乡、窈川乡在婚姻登记处集中补领补办外,其他11个乡镇街道开展第二轮的巡回补证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通过公益创投方式,引入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专业调解员、老校长给婚姻当事人常规化开展婚前婚后家庭辅导。采取一对一及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婚前辅导以及公益讲座,帮助年轻夫妻树立正确婚恋观,建立婚姻忠诚度、相处宽容度和时空信任度,培养夫妻对家庭的责任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现已开展家庭辅辅导759件,其中为新人提供婚前服务473对,离婚调适辅253件,满意率100%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主动学习、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动力和积极性不足。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手段不强、行政编制少,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金龙,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

(一)自觉接受依法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脱贫攻坚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办理有关提案、议案,并及时向人大、政协机关汇报工作。

(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凡是与脱贫攻坚、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坚持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水库移民后扶等重点工作,坚持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凡是涉及四重一大事项一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定,尤其在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集体酝酿,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为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本单位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积极配合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不断完善执法制度。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形成执法内控机制强化,层级监督有力,专门监督到位,纠错问责落实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及时梳理和公布,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氛围,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磐安县民政局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