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法治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3 10:04 来源: 磐安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分享:

2023年,磐安县税务局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要求,在上级税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税收执法等方面出发,不断完善依法治税工作体系,持续深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观念不断增强,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磐安县税务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一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另一方面,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日常监督、年终考核,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考评,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制订《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2023年1-11月,共组织税费收入33.5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86亿元,社保基金收入8.12亿元,非税收入4.83亿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筑牢坚实财力基础,进一步为促进地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2.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巩固深化和拓展应用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五措并举”工作策略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措施,优化提升税费服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通过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税务部门反馈。全面保障退税减税优惠政策政策有序、有效落实到位。2023年1-11月,全县落实各项延续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费2.2亿元,惠及全县市场主体2.5万户次。一系列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落细,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发挥了“放水养鱼”的功效,为市场主体更新生产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注入资金“活水”。

(四)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1.不折不扣执行“首违不罚”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范柔性执法“尺度”。2023年全县产生的违反税收管理案件中,一般程序处罚共计处理170户次,其中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不予处罚案件140户次,占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86.25%

2.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六个税务事项,积极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逐步建立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持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的推行,有效的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大幅度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1.强化督审督查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督察,落实执法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将“严查内错”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始终。联合纪检部门开展对组织收入、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落实情况的督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各项巡查、督察和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日常督察,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举一反三,不断促进税务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扛牢压实内控风险防范责任,积极对接上级督察检查,运用大数据常态化开展日常执法督察,严格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式管理”,对督察督办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逐项对账销号。2023年通过内控下发各类疑点数据868条,均按规定明确责任人员,逐一分析核实,做好问题整改。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与县纪委、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社会各阶层人士担任廉政监察员,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防范执法风险。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同步推进。认真组织全员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县局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认真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县局初选,优中选优,选派干部参加省市局业务大比武;认真组织青年干部业务能力测试;以考促学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法联络员制订全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部门。利用办税大厅宣传大屏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PPT、制发2023年税收政策汇编》;通过税企征纳沟通平台,融合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推送税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新政措施;在本地商业广场专设移动税务咨询台、通过开辟纸媒税费宣传版块,及时发布最新的税费政策;组织开展多场次涉税业务培训,营造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氛围。同时,“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知识竞赛活动,联合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举办的磐安县“税务杯”气排球邀请赛。有力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税收法治普法宣传参与度推动了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广泛共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企业经营模式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及税收征管措施滞后、干部法治素养参差不齐等原因。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与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税务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税收法治建设在税收工作的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税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县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每年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报告。

(二)严格落实“第一职责”。

县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决落实上级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例会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决策工作机制。县局党委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力推动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开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我县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以党建引领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二)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做好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重大任务。一要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坚持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中求进。二要继续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绩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各税种的风险管理要求,严控风险源头;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运用,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与纪检部门合作,做好监督执纪,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确保推行到位;同时,合理运用调解、和解、行政复议等非诉手段,化解执法矛盾。

(四)持续加强普法责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促进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重点面向社会开展有关税法普及教育、税收信用宣传教育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