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聚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局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深刻理解其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
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岗位的干部均申领行政执法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金华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有关要求,不断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双随机检查结果及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并在办公场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流程图;完成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证更换,做到执法活动着装规范、执法身份全程公示。2023年,在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告公示等12个版块、31个栏目共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并对所有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公开。
二是健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金华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制度,依托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参照省级、市级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参考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电子化文字记录,并进行纸质化归档留存;按照有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依托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投入14.1万元新增无人机、热成像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新装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流程,法制审核范围及内容,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情况,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1人,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注重保障行政行为质量,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发生可能性,2023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机关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广线上办理,企业可以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环评文件,网上补齐补正、查询办理进度、送达审批结果。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间60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7个工作日。探索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广“打捆环评”新模式,打捆审批3宗9个项目,在全市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开展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服务探索,在掌握招商引资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介入,提前开展环境影响准入分析,高效服务先迈中医药大健康智造、胜凯新材料锌合金等项目落地。
二是深化“三服务”工作。局领导多次带队走访调研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所需、所困、所急,推动政策精准入企、落地惠企、服务便企。常态化开展“送服务解难题”点单式服务,结合专题培训、企业咨询日活动、现场走访等,提高服务主动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业务指导,累计服务企业、群众140人次。优化监管执法,分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集中检查,组织72家重点企业开展环保业务培训。
三是推进减污降碳。贯彻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磐安县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应发尽发”“应登尽登”,切实保障核发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2023以来我县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回头看”工作,对全县1219家登记类企业、33家发证类企业、1家限期整改类、33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企业进行核查整改。截止目前,已完成回头看登记类1219家,许可证33家,执行报告30家。
(四)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组织涉固废企业参加“固废一件事”培训会,系统讲解固废、危废管理要求以及固废法相关政策。普及浙里办环保e企管,重塑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执法处置流程,实现企业环境问题实时提醒、帮扶整改,同时全面推行学法积分抵扣制度,学法积分抵扣行政罚款,积极引导企业学法懂法,从源头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五书同达”工作,生态环境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守法建议书》、《学法积分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告知书》,教罚相辅,开展守法引导。
二是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为鸟类添置新家”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呼吁大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联合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24个部门举办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新《环保法》、《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游戏和抽奖,让法治理念入耳入心。
(五)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隐患排查整治更加深入。通过开展环保双随机抽查行动、第三方环保机构专项整治、绿剑2023、危险废物及在线监控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双月攻坚”执法检查等行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域开展磐安县生态环境安全“拉网清零”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区块由班子领导带队开展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139个,整改完成139个。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690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0件,处罚金额122.6068万元,移送公安2件。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问题97件,处置率100%,环境信访量较去年同比下降42.6%。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重拳出击。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部署会、全县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暨“蓝天办”工作例会,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污染天气等系列攻坚行动。完成老旧柴油叉车淘汰49辆,其中仅淘汰35辆,淘汰并更新新能源14辆;完成柴油货车路检路查12辆,入户检查29辆,非道路机械排放抽测53辆;完成涂装企业低(无)VOCs含量涂料替代5家、低效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10家。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联合开发区编制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申报,牵头落实断面水质下降的针对性举措。针对空气质量和出境水质下降等问题,主动溯源分析,提前谋划举措,及时形成专报材料4篇,化被动为主动,服务领导决策。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二是新进部分执法人员需要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三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有待提高;四是普法宣传成效不突出,普法活动虽然多形式开展,但效果不甚明显,普法内容很难完全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方面、多层次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志锋兼任执法队队长,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执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推进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专业人士来我局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宪法法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配套文件、各项行政执法规范等的学习,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协调执法大队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指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加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决策中的作用,切实强化全局依法行政建设。同时,落实执法队综合科承担执法队指挥协调职责,有效开展案件转办、分配和信息共享。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推动环保责任落实。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建立乡镇(街道)出境水质达标奖罚制度。建立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和县督考办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巡查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促进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共识。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检查指导,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完善自身监督制度的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形成督促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
(三)优化项目服务,合理布局发展空间。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方案,强化项目环评管理,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持续开展“百千万”活动和“三服务”活动,推动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梳理我县排污权储备库收支情况,及时收缴闲置指标,增加储备总量,满足新建企业的排污权总量需求。统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外部削减替代,实现区域总量平衡。
(四)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氛围。依托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低零碳试点村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宣传阵地以及新媒体资源开辟普法专栏,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有效引导群众学法懂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