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盘山管理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用权能力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圆满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全面部署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同时,班子成员调整后,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护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要求,领导班子全年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核,全体干部均做到执证上岗。利用周一夜学、微信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宪法》、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业务能力,全体干部职工共计集中学习20余次。
3.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普法宣传和《条例》宣传为重点,积极提升涉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普法宣传中,通过印制宣传材料、挂横幅、宣传车、进区语音提示、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全年宣传费用达8万多元。
(三)严格依法依规,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做好依法行政。加大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违法活动的管理力度;加强有关项目的严格监管,配备了行政执法仪,做到违法必究、秉公执法。
2.严格法规文件审查。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重大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充分运用政务网络、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动实现执法信息掌上查、随时查。
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了我县资深律师吴鸿平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培训讲座。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把关合同文本4件,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一年来,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法治宣传多为单向传输,深入群众程度有限,需要加强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普法学习需进一步深化。平时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不够多,培训内容局限于保护区相关的法规政策,需加强法律知识的全面化、系统化深度学习。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率先垂范学法知法。带领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学法用法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宪法》《安全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合法合规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
(二)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专门落实签订法律顾问,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无论在化解社区矛盾、处理信访案件等都能做到依法办事,尤其在涉及保护区的项目建设、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合同起草等工作中,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让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确保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实际问题。
(三)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部署落实主题宣传活动,以禁止“野炊、采挖、捕捞”为主题,采用每月一次定点宣传、重点时间段流动宣传车、每户一份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涉区村社开展政策宣传,形成群防群治、群防群控末端见效的防护屏障。结合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积极宣传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管理,牵头完成遥感发现2023年人类活动变化监测问题点位(3个)核查整改,督促对32起73人次不服从管理的事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惩戒。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利用好“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开展政策法规教育,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责任意识。
(二)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的工作重点,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与自然保护工作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提高涉区群众及进区游客的守法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安全。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严格开展区内建设项目监管,查处破坏区内资源案件,推动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浙江省大盘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