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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14:2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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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法治引领,深化服务改革。一是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动医保各项惠民举措落地见效。24家医院和39家药店实现跨省结算,开通率分别达到99.6%和81.25%。建立医保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率达100%。医保经办服务实现“全市通办”,跨省、全省、全市可通办事项分别为4项、29项和27项,高血压等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联网结算。二是深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将医保事项向医院、乡镇等基层延伸。把20个高频事项下放到服务点,打造“10分钟医保服务圈”。目前已建设14处乡镇(街道)医保工作站,236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点,35个医银合作网点,1个医保驻院服务站,投放12台自助机。三是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积极拓宽应用渠道和途径,目前激活率达94.79%,月结算率为51.53%,全方位提升了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指数、幸福指数。

(三)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件查询、行政执法内容公示、行政执法结果查询等内容,主动公开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救济渠道等信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参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规定,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归档完整,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明确相关执法决定程序,规范了法制审核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实施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新闻发布会、医保基金监管知识有奖竞赛等系列活动。自创音乐视频《我们是医保守护者》,在学习强国、金彩云等媒体平台发布,在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化”短视频大赛中获省优秀奖、市一等奖。三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以坚决管好老百姓“救命钱”为目标,不断完善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等制度,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23年,开展口腔领域、医学检验、康复领域、特病大额费用领域等专项检查8次,巡查定点医药机构76家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47家,追回违规金额155.75万元,移送公安涉嫌骗保案件3起,予以立案并刑事判决1起,行政处罚案件4起,完成省、市定点医疗机构飞行检查5家。

(四)落实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一是抓好学法用法。局班子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开展集中学习。结合东溪讲堂、周一夜学等载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局18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并通过考试。二是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医保管理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县外专家开展业务培训2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80余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海螺号开展以案释法,共2期13个案例。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宣传,在海螺街设置医保监管条例宣传一条街,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了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结合医保政策开展接地气的宣传。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教育还有薄弱环节,宣传教育手段还比较单一,少数干部对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尚不健全。目前我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很少,加之编制内人员数量有限,在开展专业性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时经常捉襟见肘。

三是新形势下医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屡查不断,定点机构的主动监管意识仍需增强,基金监管工作也面临新挑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按要求述法述职。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研究医保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5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2023年度磐安县医疗保障局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学习的要求、重点、形式,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基金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今年新制订了《医疗保障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基金支付权限管理办法》、《经办业务廉政风险点及控制》等9个内控管理制度,61项业务经办流程控制表,18项重点业务详细的廉政风险防控图,为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提供坚实的保障。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一年来我局未出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聘请法律顾问1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文件审查、依法行政决策、项目咨询等工作事宜中的作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我局将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医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精准普法教育,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法制人员开展执法案件法治培训及测试,提升执法人员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流程清晰、执法要求具体、执法责任明确。

(三)突出宣传重点,提高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加强《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力度,通过购买第三方保险公司服务,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四)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普法实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丰富普法形式,着力提升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