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23-6184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交运〔2023〕3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磐安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中队):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交〔2023〕66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金华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市交〔2023〕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23年磐安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磐安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
会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交〔2023〕66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金华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市交〔2023〕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清廉交通建设,营造更加清正有为的政治生态,为接续奋斗“很高境界的富”、积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政治保障。
权,指使或参与项目违法转分包,工程项目非法整体转包或肢解
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
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
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评标专家方面,重
点整治专家为特定投标人加分代言、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评审专
家方面,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的行为;针对评审会过多过烂的现
象,重点整治相关单位推卸管理责任、对评审活动疏于管理的问
题。
(三)交通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交通项目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各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2020年以来市县交通部门在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审批、运输车(船)监管、道路通行审批以及消纳场所规划审批等方面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及时做好移交和配合查处。
合理限制、隐性壁垒、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定分离、倾向性选择专家、专家违法违规、历史沉淀保证金等问题;检查设计变更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到位、量价不合理等问题,查找可能涉及廉政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变更金额较大养护工程;持续深化整治养护资金违规使用、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等方面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谋划,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开展本地本部门的整治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要在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起底。(7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4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二是开展重点核查。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抽查核查。三是开展问题线索起底。在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对交通运输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起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提级办理,对已了结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要重新处置。(贯穿全年)
(三)集中整治。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至5)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贯穿全年)
(四)长效治理。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果。(贯穿全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置,并逐级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坚持清存量、遏增量,找准问题结症,体现专项整治的准度、力度,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联系人:张璐璐, 电话:0579-84661513。
附件:1.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3.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4.交通建设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5.公路养护工程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6.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
7.问题线索情况表
附件1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厉志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豪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子芳 派驻第六纪检组副组长
周新苗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妙海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豪强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叶思厚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险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周育文 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潘美英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县交通运输各部门落实整治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5个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联动抓好监督落实。具体名单如下:
由马妙海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承担。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汇报、总结材料, 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定期组织工作例会、通报和督查。
(二) 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由郑豪杰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和质监中队承担。负责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交通运输各部门、县交投集团对照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陈子健、周金洪,电话:0579-84668192。
由潘美英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局规划建设科承担。负责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交通运输各部门、县交投集团对照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四)交通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由陈豪强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承担。负责交通项目渣土处置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交通运输各部门、县交投集团对照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张明,电话:0579-84882092。
(五) 公路养护专项整治办公室
由周育文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承担。负责公路养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照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陈明辉,电话:0579-84661182。
附件2
交通建设工程非法转分包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整治问题 | 工作举措与计划 |
1 | 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项目违法转分包,工程项目非法整体转包或 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 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 深化问题大起底行动: 7月底前,完成项目违法转分包的问题梳理,深化开展分包“自查自纠回头看”,推进违法转分包行为“清存量,遏增量”行动。(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件信箱,强化线索核查。(县交通运输局) |
2 | 深化行业多方式多手段检查: 9月底前,完成违法转分包整治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转分包问题,通过书面通报、信用管理和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处置。 11月底前,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对EPC、PPP项目合同不规范实施进行重点检查,深挖安全事故背后的违法转分包等问题,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全年深化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查等意见应用,有针对性开展违法转分包的调查处理工作。以上发现的廉政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县交通运输局) | |
3 | 深化数字化智慧监管: 全年深化“阳光监管”和“浙路品质”应用等数字监管手段,加快推进计量支付数字化,拓展智慧监管,强化大数据碰撞和信息归集,发现并查找线索。(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单位) | |
4 | 深化长效机制建设: 12月底前,组织制度宣贯、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分包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对查实的不良行为按规定纳入信用惩戒。鼓励各施工单位完善分包队伍招标、队伍评价等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各施工单位) | |
附件3
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整治问题 | 工作举措与计划 |
1 | 继续深入整治评标评审专家不当行为,紧跟交通强省建设工作重点,为高质量推进交通强省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评标专家方面,重点查处专家为特定投标人加分代言、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评审专家方面,重点查处出工不出力的行为。此 外,针对评审会过多过烂的现象,重点整治相关单位推卸管理责任、对评审活动疏于管理的问题。 | 6-7月聚焦交通重大项目,同步跟进开展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的检查。部署对已开工或者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2-3个项目,重点检查评标评审专家行为。做到地全覆盖、项目类型全覆盖、项目建设过程全覆盖。以点带面,起到警示作用,扭转行业不良风气,为重大项目保驾护航。(县交通运输局) |
2 | 8月底前,贯彻执行好《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活动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 | |
3 | 8—12月开展督查。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活动的通知》出台后,结合建设市场督查,开展该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县交通运输局) |
附件4
交通建设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整治问题 | 工作举措与计划 |
1 | 重点整治交通项目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各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2020年以来县交通部门在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审批、运输车(船)监管、道路通行审批以及消纳场所规划审批等方面违法违纪违规题;渣土处置环节存在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通风报信和隐瞒欺瞒等问题。 | 7月底前,全面调查本地区交通项目的数量、项目位置及渣土数量。重点排查渣土处置产生、运输、消纳等过程和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按边查边改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县交通运输局) 7月底前,对本地区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存在问题的交通项目进行全面复查。(县交通运输局)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件信箱,强化线索核查。(县交通运输局) |
2 | 重点排查2020年以来在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审批、运输车(船)监管、道路通行审批以及消纳场所规划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办理处置。(县交通运输局) |
附件5
序号 | 整治问题 | 工作举措与计划 |
1 | 重点整治招标项目中各类不合理限制、隐性 壁垒、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倾向性选择专家、专家违法违规等问题;检查设计变更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到位、量价不合理等问题,查找可能涉及廉政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变更金额较大养护工程;持续深化整治养护资金违规使用、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目、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等方面问题。 | 7月底前,公路管理机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涵盖设计审查审批、招投标、设计变更、验收、工程质量等项目全流程,进一步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有关举报线索、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等,建立清单台帐,摸清养护工程项目底数,汇总分析疑似线索。(县交通运输局) |
2 | 7—9月,组织专家对辖区内重点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搜集、整理相关主体规避招标等违法疑似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 |
3 | 8—11月,紧紧围绕省厅的养护工程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审计开展本县的养护工程项目检查和审计工作,搜集、整理相关主体规避招标等违法疑似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 |
4 | 12月底前,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养护管理制度,督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 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闭环管理。(县交通运输局) |
附件6
交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党组织书记(签字):
类别 | 查找问题 | 问题线索 | 制度建设 | 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次) | ||||||
查找到的问题(个) | 问题整改完成(个) | 发现问题(个) | 涉及人数(个) | 涉及金额(万元) | 处置人数(人) | 第一种形态(人) | 党纪政务处分(人) | 制、修订(项) | ||
工程违法转分包 | ||||||||||
工程专家评审 | ||||||||||
渣土处置 | ||||||||||
公路养护工程 | ||||||||||
自选动作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说明:该表由县交投集团,各县交通运输局汇总辖区情况后填写,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总报送(自7月起),数据统计时间为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
附件7
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情况表
单位(盖章): 党组织书记(签字):
序号 | 发现月份 | 返现问题线索 | 处置方式及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