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 > 政策文件

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7 10:24 来源: 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


开发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企业一线查找问题短板,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排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各局处室负责人、网格员任组员

、检查范围

开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企业和在建工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在前期县各相关部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网格化监管制度,由各网格区块组长带队协同网格员及安全体检站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及监管工作。

检查重点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行业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塑料产业、喷涂作业、涉燃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现场工艺设施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情况等内容,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及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一厂多租”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是否落实。“一厂多租”出租企业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检查出租企业是否存在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企业是否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厂区(园区)是否具备硬件设施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管控等。

(三)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电梯、厂内机动车、电焊动火作业等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检查电气焊等违规动火作业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岗位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检查现场管理和人员管理是否到位,检查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是否严格履行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等。

(四)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企业车间、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火灾隐患明显场所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对涉及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重点检查,联合体检站安全技术服务人员,狠抓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治理实效。同时检查厂区内有无存在影响消防安全通道正常通行的违章塔建和堆放物,车间与仓库内部的消防专用通道是否存在堵塞现象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大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规停放、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明确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紧盯建筑施工关键环节和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保障措施落实;突出电力设施施工、排污管道施工等工程建设,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项目,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施工。